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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0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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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13 14:14:53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14
核心提示:为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根治作物秸秆焚烧顽疾,现就全面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发〔2008〕14号
发布日期 2008-05-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根治作物秸秆焚烧顽疾,现就全面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作物稳定高产,秸秆产生的数量不断增加,由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相对滞后,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季节性和结构性过剩,焚烧秸秆现象较为严重,既污染大气环境,威胁交通安全,又影响城乡居民生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务必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维护省城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一)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危及空中和地面交通安全,影响城乡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决策,是迫在眉睫、事关长远的民心工程。
 
  (二)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资源供求矛盾仍较突出。作物秸秆是重要的生物资源,具有开发利用的巨大潜力和价值。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秸秆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能为企业提供充裕、价廉的原料,又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致富渠道,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结合都市农业发展,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形成秸秆用作燃料、饲料、肥料、生物基料和化工原料的产业化格局,对缓解资源短缺矛盾、实现农业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四)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维护省会形象的重要举措。今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主会场又将设在我市,届时来济国内外宾客将大量增加,确保空中航线和交通干线安全尤为重要。只有做好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减轻秸秆烟尘危害,减少作物秸秆焚烧对空中和地面交通安全的威胁,全力保障重要和敏感时期交通安全,树立和维护我市良好形象。
 
  二、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长短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秸秆资源总量和分布特点,实行全覆盖规划,无缝隙监管,网格化推进。以城区周边、济南遥墙机场周围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加强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先期达到治理目标。2.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形成市场为基础、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3.依靠科技,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大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利用效益。加大科研投入,突破利用方面的技术难题,提高秸秆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任务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多形式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效率运转的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努力拓宽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渠道
 
  (一)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秸秆生产量。在重点区域,采取政策扶持、技术服务和示范带动等措施,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蔬菜、花卉、饲草等高效经济作物,减少秸秆生产量。要鼓励引导农户进行土地合理流转,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中遇到的资金、技术、良种和产品销售等实际困难。
 
  (二)大力推进机械作业,扩大秸秆还田量。要充分利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规模大、易操作、见效快的特点,大力推进机械粉碎秸秆还田工作力度,及时调整农机补贴额度,加大秸秆还田机械财政资金投入,使农机作业能力与秸秆还田任务相匹配。同时,要加强对作业农机手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秸秆机械还田质量。
 
  (三)大力发展食草畜禽饲养,扩大秸秆青贮量。秸秆过腹还田,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明显,对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缓解粮食供应压力,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具有重要作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首选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引导、扶持和服务力度,提高农民饲养食草畜禽的积极性,增加饲养量,提高秸秆青贮饲料用量,最大限度地推进秸秆过腹还田。
 
  (四)努力开展科技攻关,扩大秸秆工业化利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要求,积极研究、引进、推广秸秆工业化利用技术,重点发展秸秆建材、秸秆饲料、秸秆肥料、秸秆气化和秸秆发电等产业,拓宽秸秆工业化利用渠道,延伸秸秆产业链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五)积极改革种植模式,推行保护性耕作。要积极推广机械免耕播种技术、秸秆覆盖保护土壤技术、农机农艺结合技术,降低秸秆综合利用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全力抓好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农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和鼓励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农户田间,切实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禁烧监管。夏种结束后,市农业、环保、公安、财政、畜牧、林业、统计等部门要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摸清玉米等作物的种植面积和具体布局,各级政府要据此签订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的责任状,形成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多重联动的责任机制。由农业部门牵头,逐地块落实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责任人;由环保部门牵头落实作物秸秆禁烧责任。同时,市、县、乡三级要派出巡查组,加大责任落实督导和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禁烧工作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严格规范禁烧工作,严肃查处焚烧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宣传引导经常化、综合利用资源化、禁烧工作法制化的要求,由环保和公安部门牵头,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规劝和制止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对造成重大空气污染事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损烧林木或致使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认真落实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扶持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是注重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民生工程,必须加大公共财政的扶持力度,全力提供政策引导和财力支持。今年市财政已列专项资金,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市)区财政要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主要用于重点区域的农机购置、秸秆综合利用、引导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并对非重点区域适当扶持。各级要对扶持资金统一整合、集中使用,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强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按标准进行补贴,规范运作,确保使用效益。要严格资金使用纪律,项目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搞好项目公示与申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里建立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市长任召集人,各县(市)区长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工作扎实推进。联席会议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两个办公室,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挂帅,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二)建立工作推进责任制。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市)区政府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要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监察、人事、环保、农业、科技、畜牧、财政、林业、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检查指导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全市建立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五级联包督查体系,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分片包干,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三秋”后市里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济南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张建国 (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集人 :邹世平 (副市长)
 
  赵文朝 (副市长)
 
  成  员:时文进 (市委农办主任)
 
  刘 杰 (市公安局局长)
 
  许 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李华贤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正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晓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子礼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李国忠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齐家滨 (市发改委主任)
 
  王 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徐长林 (市财政局局长)
 
  赵玉海 (市农业局局长)
 
  王祯祥 (市统计局局长)
 
  纪宝华 (市审计局局长)
 
  付志清 (市安监局局长)
 
  孙明明 (市交通局局长)
 
  张 利 (市环保局局长)
 
  冯光文 (市科技局局长)
 
  陈东生 (市教育局局长)
 
  张 锋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景全 (市林业局局长)
 
  高辅卿 (市畜牧办主任)
 
  马玉星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江 林 (章丘市代市长)
 
  朱红方 (平阴县县长)
 
  张海波 (济阳县县长)
 
  姜 涛 (商河县县长)
 
  雷天太 (历下区区长)
 
  苏维泉 (市中区区长)
 
  杨 峰 (槐荫区代区长)
 
  王建军 (天桥区区长)
 
  李胜利 (历城区代区长)
 
  覃俊文 (长清区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两个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赵玉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生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方明甲同志(市畜牧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张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基平同志(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克泉同志(市公安局副政委)、张云远同志(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地区: 山东 
 标签: 农业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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