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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潍坊市200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潍政办字〔2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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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12 11:40:19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074
核心提示: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潍坊市200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潍政办字〔2007〕4号
发布日期 2007-01-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潍坊市200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潍坊市200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
 
  2007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科学监管,深入实施“三三三”工程,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把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八大体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责任制度体系。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制定出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调整、充实完善工作制度;各负有食品药品直接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着力推行信用激励、农业标准化、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量化分级管理等制度;指导并监督行政相对人建立落实保证食品药品质量的各种制度。
 
  2.标准规范体系。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食品企业市场准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产品质量标准;不断完善保证食品质量的管理标准。
 
  3.技术支撑体系。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人员、设施、检验检测能力配套并具有法定资质的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为行政监督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具有法定要求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机构,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鼓励支持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检测机构进入,促进检测能力水平的提高;完善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现市级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抽检,降低检测费用,提高检测效能。
 
  4.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评估制度,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专家人员库,努力对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作出正确评估。
 
  5.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适应应急预案启动运转的工作队伍,改善应急处置装备条件。组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咨询专家人员库,及时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年内,市、县两级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
 
  6.信息监测体系。市、县两级负有食品药品直接监管职责的部门至少配备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报告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筹建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站,以“城市应急联动和社会综合服务系统”为平台,实现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内、外网互联,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和综合利用,实现市、县两级以及各成员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
 
  7.目标考核体系。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各监管部门内部要分解责任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与行政相对人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目标考核办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8.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环节的所有食品企业全部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三年既定目标;年内争取有1个县列入食品安全示范县,15个乡镇被评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20个以上龙头企业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年内全面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单位诚信档案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二、明确任务目标,加大落实措施
 
  9.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政府《潍坊市高毒剧毒农药管理办法》(潍政发〔2006〕66号)和《关于公布在食品农产品生产中禁止销售使用的农兽药目录的通告》(潍政发〔2006〕61号),实行高毒剧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保证农业投入品流向的可追溯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查处机制,依法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农产品得到有效查处,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生猪产品“瘦肉精”不得检出,水产品药残得到有效控制。
 
  10.提高种植养殖规范化水平。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万亩;畜禽标准化养殖厂区100个;标准化水产品养殖基地1万亩水面。
 
  11.严格把握“三个准入”。深入实施“三绿工程”,严格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的许可准入,建立起内容齐全、动态监控的许可证管理档案。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全面落实28大类食品的QS市场准入,获证率达到80%以上;城市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全面落实率达到95%以上;餐饮企业、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2.组织实施“五个进入”。食品连锁超市进乡镇,年内在乡镇新设立50个以上食品连锁超市;食品便利店进农村,年内新建400个以上便利食品店;检验检测进市场,市、县、乡三级检测机构对市场的检验检测覆盖面达到75%以上;12315进农村,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投诉站两站进村率达到90%以上;科普知识进农村,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进村宣传率达到行政村总数的45%以上,行政村自办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专栏率达95%以上。
 
  13.高效运转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综合执法三个机制。农业部门重点搞好农资、农药打假和肥料市场、卫生杀虫剂等专项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搞好非法使用添加剂、病死畜禽加工、QS市场准入和区域性产品制假造假等专项整治;工商部门重点搞好集贸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卫生部门重点搞好城区小餐饮业、餐具集中消毒等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联合卫生部门重点搞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专项整治。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为目标,搞好重大节日期间的联合督查。按照线索,综合联动,形成查处大要案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加大食品检测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技术监测资源,促使食品相关企业自觉加强质量管理。生产加工食品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食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要求。争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立项筹建。逐步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
 
  15.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年内争创食品类1个以上国家名牌,5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加大政府对名牌产品的扶持力度,实现名牌引领市场,遏制假冒伪劣的食品安全新格局,全面提升全市的食品产业水平。
 
  16.继续搞好三评。年内组织1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年底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评选出食品安全工作5个先进县市区、30个先进乡镇、100名先进工作者、100名优秀企业、50个食品行业名牌产品。
 
  17.着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全面覆盖,强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整治。认真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临床试验核查和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清理、严防注册申报造假行为。加强对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委托生产加工和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18.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在用设备、购进使用耗材类医疗器械合法性跟踪检查力度。
 
  19.积极推进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抓好示范县建设,推动“三网”建设向纵深发展。年内乡、村两级建站配员工作全面落实。鼓励在没有药品供应的农村设立“非营利性便民药店”和“便民药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形成“三网”建设与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配合与协作,使农民可得到更大实惠。
 
  20.巩固GMP、GSP认证成果。做好相关企业5年到期后的重新认证;完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GMP认证;积极推进实施药品GLP、GCP。保证全市所有在产在销企业全部达到GMP、GSP要求。
 
  21.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实行电子网络实时监控和月、季巡查制度,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体系建设,县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全部实现电子网络报告,报告数量达到每百万人口550例以上。
 
  22.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查处机制。实行药监与公安、工商、质监、邮政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巩固与周边地区协同合作稽查快速办案机制,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23.完善药品抽验机制。改革抽验模式,加强评价性抽验,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快速检验的靶向性,实现市、县两级抽验信息共享。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七个到位
 
  24.思想认识到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起“地方政府负责”的重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议事日程,纳入各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要点,尽责任、有作为,真抓实干,常抓不懈。
 
  25.决策部署到位。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调研范围,对当地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安全状况、监管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做到情况明了、决策准确、部署周全。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决策。
 
  26.机构人员到位。年初尽快完成潍城、奎文、寒亭三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组建工作。在3个市属开发区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有效组织形式。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完成食品药品监管站组建工作,配备1-2名工作人员,并从相关单位中聘请部分食品药品协管员。在所有行政村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聘请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员。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7.综合监管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好政府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的监督实施,信息发布和分析、风险评估、突发事件的应对等工作,逐步健全统一、高效、顺畅、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28.考核奖惩到位。按照分级管理,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原则,迎接好省政府对我市的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做好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街办)、乡镇(街办)对村的《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考核落实;年内组织对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监管企业进行考核,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考核目标的落实。
 
  29.保障措施到位。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0.宣传教育到位。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新近颁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出台的管理规定,提高全社会依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大力宣传“管好食品药品,服务潍坊人民”的工作宗旨,宣传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新经验以及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公示优质食品、优秀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全年搞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山东省药品使用管理条例》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
 地区: 山东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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