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意见(烟政发〔2003〕121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意见(烟政发〔2003〕12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23 14:48:18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64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共烟台市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水产品加工业率先突破,膨胀发展食品制造业,加速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面向日韩的产业协作区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烟政发〔2003〕121号
发布日期 2003-08-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烟台市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水产品加工业率先突破,膨胀发展食品制造业,加速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面向日韩的产业协作区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性

  市委十届二次全体会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要重点培植食品制造等四大支柱产业,而水产品加工业要作为食品制造业的重点率先突破。当前国际、国内水产品需求旺盛,与我市隔海相望的日本、韩国水产品加工业正在向我国沿海地区转移,而我市水产品加工企业众多,渔业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海上和空中交通运输便利,具有承接国际水产品加工业转移、发展外向型水产品加工的优势和条件。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有利于扩大出口和提高全市经济外向度,扩大就业和增加渔民收入,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乘势而上,努力推进我市水产品加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

  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本地水产资源加工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搞好来料加工,大力发展进料加工;继续搞好传统产品加工,大力发展海洋食品制造;继续搞好水产品加工,大力发展海洋药品和海洋生物保健品加工。推进水产品加工业迈向国际化、品牌化、产业化,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争取“十五”后两年,全市水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以上,到期末突破100亿元;水产品出口创汇年均递增35%以上,到期末达到9亿美元;水产加工品达到70万吨,其中出口40万吨。到2010年,全市水产品加工业产值和出口创汇额比“十五”末翻一番,把烟台建设成为“水产品加工城”。

  发展重点:加快发展优质鱼、虾、贝、藻和海珍品精深加工,重点研究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冷冻调理食品、鱼糜食品、调味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系列化水产加工品。在大宗低值鱼类、藻类、贝类加工方面实现突破,大力发展高营养、低脂肪、无公害、环保型的新型食品。利用特种海洋生物资源,大力发展美容保健品和海洋药品。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依据建设北部沿海产业带的总体发展规划,自东向西重点规划建设牟平水产品加工园、莱山盛泉工业园水产品加工园、芝罘卧龙水产物流加工园、烟台水产集团水产品加工园、开发区大季家水产品加工园、蓬莱潮水海洋食品工业园、蓬莱经济开发区海洋食品工业园等一批技术高新化、管理现代化、经营国际化、环境生态化的新型园区。长岛、海阳、莱阳等县市也要发挥自身优势,规划建设好本地的水产品加工园区,在全市沿海形成“一带多区”的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鼓励园区外的企业向园区聚集,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带动全市水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快培植龙头企业,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骨干企业群体。围绕打造品牌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加快东方海洋、京鲁渔业、鲁星食品、华科食品、联发水产等30户重点企业的发展步伐,提供条件鼓励其膨胀壮大。争取到2010年,全市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户,其中3000万美元以上的20户,5000万美元以上的10户,1亿美元以上的5户。同时,要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改造,争取到2010年,全市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全部达到20世纪末的世界水平,50%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市水产品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三)加快培育品牌产品,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坚持创企业品牌与创产品品牌并重,走以产品品牌带动企业品牌,以企业品牌保证产品品牌的路子。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国家水产品加工质量标准。引导水产加工企业开展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争取到“十五”末,全市80%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加工。二是加大力度培植名牌产品。引导企业创立自己的产品品牌,逐步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和知名度。计划到“十五”末,全市有30户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有自己的标识,到2010年全市重点水产加工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品牌。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外向型水产加工业。引导全市水产加工企业,重点开展面向日本、韩国、台湾为主的招商活动,积极拓展欧美、东南亚等投资渠道。改善招商手段,利用参会参展、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扩大招商效果。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全力搞好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储备,力争在引进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大力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龙头企业上市,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多层次、多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水产加工业。

  (五)加强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水产品加工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现有科研力量的作用,鼓励加工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院校合作进行科研开发,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向水产加工领域转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科研开发机构,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水产加工企业,都要成立科技研发中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都争取创建省、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特别注意“软件”的引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人才和技术。

  (六)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在质量管理上与国际对接。一是整合烟台水产品质检资源,强化对水产品原料、加工产成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加工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是建立水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三是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对全市近岸海域环境和原料产地环境进行监测,以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四是在全市实施“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促使养殖户和加工企业在养殖、加工、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激素等规定,保证水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五是尽快建立起水产品出口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跟踪调研国内外水产品产销形势,预测国际市场行情走势,分析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和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监控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并采取紧急防范控制措施,主动消除或降低出口风险。

  (七)加强协会和市场建设,拓展水产品销售渠道。一是组建全市渔业协会。协会对内加强行业自律,避免同行业之间的恶意竞争;对外加强与国际上特别是日韩等主要贸易国家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和协会的联系,做好水产加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满足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决策的需要。二是加强水产批发市场建设。重点搞好芝罘区水产批发市场建设,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扩大规模,规范运作,使之成为面向日、韩,辐射国内的水产物流中心。同时,要加快海阳、龙口、莱州、蓬莱、开发区水产批发市场建设,提高市场拉动力。搞好国内大中城市市场营销,重点开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及东北和西部大中城市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稳定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欧盟、美洲及其他新兴市场,实现水产品市场多元化,增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

  (八)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水产加工业,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共同把全市水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要加大对水产加工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从事进料加工的水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各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水产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市信用担保公司要对水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担保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水产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市计委、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远洋渔业、渔民转产转业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国税局、外经贸局对符合出口退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水产加工企业,要优先安排使用出口退税专项资金;市科技局要加强对水产加工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认证工作,优先安排科研开发经费,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海关、商检等部门要简化通关、检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水产品进出口建立绿色通道。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水产品方面相关法规汇总

 地区: 山东 
 标签: 水产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5)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55)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