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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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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17 14:33:1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99
核心提示:加快畜牧业发展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现实选择,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特作如下决定: ?
发布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04〕36号
发布日期 2004-10-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畜牧业发展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现实选择,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严格遵循畜牧业发展规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推进规模经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实现畜牧业大省向畜牧业强省的新跨越。

  2.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实现900亿元,年均增长11.3%;畜牧业增加值实现380亿元,年均增长12.4%;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人均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000元, 年均增长13.5%。

  3.到2010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020万吨,年均增长10.4%,其中肉类产量568万吨,年均增长10%,蛋类产量220万吨,年均增长4%,奶类产量232万吨,年均增长25.8%。

  二、着力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与布局

  4.建立与资源、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结构。稳定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绒山羊、优质细毛羊和肉鹅生产,突出发展奶牛生产,积极推进地方良种保护与开发,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生产。

  5.构建区域比较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全省建立“六大畜产品生产优势区”,即辽东半岛无公害畜产品出口基地优势区,铁岭、抚顺优质肉牛优势区;辽西优质肉羊优势区;沈阳、大连等大中城市周边优质奶牛优势区;辽东优质绒山羊优势区和锦州、葫芦岛、阜新、沈阳“三元”杂交商品猪优势区。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加大对优势产区的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居全国领先地位的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

  三、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转变

  6.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设和发展标准化畜牧小区和规模饲养场作为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重点,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畜产品安全。

  7.妥善解决标准化畜牧小区和规模饲养场建设用地问题。制定畜牧小区和规模饲养场建设用地规划。经未利用地权属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者同意,鼓励以未利用土地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对确需占用耕地的,主要实行购、土地入股和租赁办法,并要“占一补一”。畜牧业用地视为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免收上缴省级部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8.搞好秸秆开发利用,推进牛羊舍饲生产。在全省扩大种植专用青黄贮饲料玉米,充分利用我省秸秆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加强秸秆贮制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等秸秆养畜综合配套技术,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通过秸秆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牛羊生产向全面舍饲方向发展。到2010年全省形成1200万吨的秸秆加工能力,秸秆“三贮一化”率达到60%,牛羊生产饲养方式全部实现舍饲或半舍饲。

  9.加快实施畜牧业标准化。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化体系,加强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和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生产者质量标准意识和应用能力。在畜牧业小区和规模饲养场,率先实施标准化技术规程和质量监控措施,严格控制动物疫病、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加快实现科学化饲养、全程化监控、安全化生产。对暂不能进入小区的散养农户,要逐步规范其养殖行为,搞好防疫和环境卫生。

  10.着力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把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放在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国际化的畜产品加工和饲料加工型龙头企业,鼓励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和进口国要求组织精深加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大力推广“公司+中介组织+基地”经营模式,推动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对接,围绕加工企业,特别是加工出口企业,建立优质畜产品基地。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11.研究、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组织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各类行业协会和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行业自律、生产组织和利益代表等方面的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同统一开放的大市场联系起来,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生产方式转变。

  12.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建设、村屯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金,农村信贷资金,要向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建设项目倾斜,重点解决规模饲养场和畜牧小区建设“一平三通”(平整场地、通电、通水、通路)。畜牧小区、规模饲养场(户)用水、用电享受农业用水、用电政策。

  四、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3.建立一批高水平的省级畜禽原种基地。到2010年,在现有基础上,全省规划建设原种猪场 3家,种牛繁育场1家,肉种羊原种场3家,绒山羊原种场1家,祖代肉种鸡场4家,祖代蛋鸡场2家,确保种源质量。

  14.加大畜禽良种扩繁和选育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个人创办良种繁育基地;积极开展合资合作,增加引种数量,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繁育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着力提高奶牛、肉牛、肉羊、种猪的育种水平和供种能力,满足种源数量。

  15.实施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良种工程建设项目。示范区良种繁育要自成体系,不再从国内受感染地区和国外引进可能引发疫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16.搞好地方良种保护与开发。对辽宁绒山羊、辽宁黑猪、庄河大骨鸡、中华蜂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地方良种,在搞好保种工作的同时,加强育种工作,提高品种质量,实施生产开发;对昌图豁鹅、沿江牛、细毛羊和半细毛羊等具有潜在竞争力的地方良种,要加强保种工作;对复州牛、荷包猪等濒危品种,要采取抢救性措施,进行重点保护。

  17.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省筹措资金主要支持原种场、育种场建设,优良品种引进、品种选育、种畜禽扩繁和人工改良;市、县级负责扶持扩繁场和人工改良站(点)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适应我省畜牧业发展的原种场、扩繁场、人工授精站(点)三级配套、独立完整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五、加强草原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

  18.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9号),建立健全适合我省省情的草原监理体系,尽快确定草原权属,划定基本草原,全面落实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

  19.充分发挥草原独特的生态功能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优势。各级政府要支持草原围封、草原补播、禁牧休牧、草食家畜舍饲圈养,支持牧草种子基地建设、已垦草地退耕还草、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建设、草原病虫鼠害防治、草原防火、种草养畜。大力扶持草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推进草业产业化进程。

  六、强化动物卫生工作

  20.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依法制定动物防疫计划、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21.建立稳定的动物疫病防治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动物疫病控制体系、防疫监督体系、疫情监测体系、防疫屏障体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流转冷链体系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要保证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结核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病畜禽扑杀和疫情扑灭等防治工作经费支出,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的投入。

  22.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监测和防疫监督工作,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落实强制免疫、检疫、消毒、扑杀和堵截等疫病控制措施,以控制、消灭规定动物疫病为目标,逐步扩大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建设范围,到2010年,全省动物疫病得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临床无病例;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达到免疫无疫区标准。

  23.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到2010年,全省全面实行无公害畜产品市场准入制。不断完善《辽宁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实现畜产品监控工作的规范化、常规化。在完善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同时,在有条件的市级兽药饲料监察机构内建立区域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重点保证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验工作所需经费。

  七、健全动物卫生组织体系

  24.全面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逐步向全省推广。稳定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技术精良、作风过硬的畜牧兽医队伍。

  25.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等公益性职能。履行公益性职能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八、加强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26.重点抓好省、市、县三级畜牧业信息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形成遍及全省的畜牧业信息服务网络。组织实施畜牧业宏观预警开发项目,完善网上预警、查询、咨询、对话、诊断等功能,为畜牧业龙头企业、饲养场(户)提供零距离技术服务和经营决策服务;组织实施畜牧行业电子政务开发项目,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公告,提高行政效率。

  九、增加畜牧业投入

  27.各级政府要保证畜牧业专项投资规模。2005年省级财政畜牧业专项增加到54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以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为重点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措施,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和以辽西北地区为重点的秸秆贮制、牛羊舍饲圈养等贷款贴息。

  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8.科学划分畜牧业类型。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地域特点,将全省畜牧业划分为农区畜牧业、郊区畜牧业和草原畜牧业三种类型。按照各类型畜牧业的发展方向,建立新的畜牧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化管理。根据目标实现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畜牧业主产县,并给予重点扶持。

  29.按不同类型区域确定畜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农区畜牧业要提高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作物秸秆的加工利用;郊区畜牧业要提高产业化水平,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对生产基地的辐射带动能力;草原畜牧业要加强草原的建设、保护与开发利用,实施草田轮作,做强草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草食畜禽。

  3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切实加强对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畜牧业主产区的市、县(市、区)政府要以主要精力抓好畜牧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务求实效。全省要形成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共识,努力实现建设畜牧业强省的奋斗目标。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农业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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