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套做好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推广实施工作,海关总署起草了《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
附件: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有效维护国门安全的同时,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对进口货物进行“两步申报”,适用海关范围扩大到全国海关。
本公告自2025年6月16日起实施,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6号、2025年第44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