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技术进口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技术贸易健康发展,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 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 电子邮件:miaoyang@mofcom.gov.cn;
3. 传真:010-65197926;
4. 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服贸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进口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
商务部服贸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