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局在前期制订《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在试点省份试运行的基础上,修订了《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6563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