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栗花炮、师寨黑米醋、罗浮山豆腐花、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等 4 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初步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1.上栗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师寨黑米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3.罗浮山豆腐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4.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