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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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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10 09:29:3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71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取消92项证明事项,并对有关证明事项所涉规章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08 截止日期 2019-08-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取消92项证明事项,并对有关证明事项所涉规章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求意见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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