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海关总署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10 09:29:3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75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取消92项证明事项,并对有关证明事项所涉规章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08 截止日期 2019-08-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取消92项证明事项,并对有关证明事项所涉规章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求意见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放管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