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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监督函〔2019〕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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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4-30 11:55:14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3972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执法效率、优化监管模式,指导企业规范化生产,促进抗(抑)菌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组织起草了《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监督函〔2019〕392号
发布日期 2019-04-23 截止日期 2019-05-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1. 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
 
    2. 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监督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执法效率、优化监管模式,指导企业规范化生产,促进抗(抑)菌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组织起草了《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aozeng@nh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邮编:100044)。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87919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放管服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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