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商总局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稿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yjqyc@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至2014年6月19日。
工商总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