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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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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30 03:51:27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237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02-10-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检验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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