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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源头治理 抓好重大人畜(禽)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农业发〔201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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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2-12 03:55: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724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加强源头治理 抓好重大畜(禽)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文号 桂农业发〔2018〕53号
发布日期 2018-03-29 生效日期 2018-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及〈“健康广西2030”规划〉的通知》(桂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从源头治理重大人畜(禽)共患传染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加强源头治理 抓好重大畜(禽)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印发加强源头治理 抓好重大人畜(禽)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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