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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粤市监办发〔2024〕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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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4 04:34:36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为推动我省食品相关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4年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办发〔2024〕699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生效日期 2024-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为推动我省食品相关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4年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管为民,重点抽检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问题较多的品种;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中的效能,保障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安排

本次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计划抽检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网络抽检不少于500批次,主要抽查奶瓶、奶嘴、婴幼儿餐饮具、餐具洗涤剂、纸杯、吸管(纸吸管、可降解吸管)、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非复合膜袋、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竹木餐饮具、食品接触用纸容器、密胺塑料餐具、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复合膜袋、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不锈钢真空杯、食品接触用铝制品、食品接触用涂层制品、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20类食品相关产品(具体抽检项目、批次见附件1)。

三、抽检范围

本次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应严格按照附件1确定的产品类别及批次要求,随机选取抽样对象,覆盖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并涵盖大、中、小经营者,以保证抽检的覆盖率和结果的代表性;抽取以本省企业生产的产品为主;对每家经营者抽取样品不得超过3批次,优先选择具有颜色或图案的产品,2023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和产品须全覆盖并加大抽检批次。

现场抽样应覆盖全省21个地市,每个地市至少覆盖2个县区,优先覆盖2023年未开展抽检县区,现场抽样以县区、乡镇内的中小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杂货店等场所为主,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吸管等在餐饮服务行业使用量较大的产品以校园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为主,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电饼铛、电火锅、电压力锅、电饭煲、电水壶等)应以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汕头市、潮州市、湛江市等主产区抽检为主。

网络抽样应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抽检广东省内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网络抽样应涵盖目前主流电商和直播平台。

四、时间安排

承检机构于2024年4月至10月组织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2024年11月15日完成检验结果汇总上报工作,并将有关汇总表及工作总结(含各类产品抽检经营单位数、总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不合格原因分析、消费建议等),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方式报省局。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监督抽检费用由省局负责,承检机构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购样费。

(二)承检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抽样检验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要求,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抽检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

(三)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工作,加强对样品采集、实验室检验、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对抽检的样品数据结果负责。发现不合格样品可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立即向省局食品经营处报告。

(四)承检机构要加强与各市局的联系和沟通,以提高抽样工作效率。抽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省局食品经营处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依法开展核查处置。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个人与机构不得向外泄漏检验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馥薇(省局食品经营处),电话:020-38835664,邮箱:gdsjj_lifuwei@gd.gov.cn。

孙魁魁(广东质检院顺德基地),电话:0757-22800403、0757-22802609(传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2024年经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表

序号

产品类别

项目

批次数

1

奶瓶

塑料奶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脱色试验、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容量偏差、抗压变形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

玻璃奶瓶:感官要求、镉(Cd)迁移量、铅(Pb)迁移量、耐热冲击性能、内应力、机械冲击强度、容量偏差

橡胶奶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

40

2

奶嘴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锌(Zn)迁移量、挥发性物质、2,6-二-叔丁基对甲苯酚迁移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迁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可生成物)、邻苯类增塑剂

30

3

婴幼儿餐饮具

婴幼儿塑料餐饮具: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A)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A)T材质)、1,3-丁二烯迁移量(限有丁二烯单体的聚合物)、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邻苯类增塑剂

婴幼儿橡胶餐饮具: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

30

4

餐具洗涤剂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pH

果蔬清洗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含量、农药去除效果(P值)、pH

饮料用瓶清洗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活性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含量(以P2O5计)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表面活性剂含量、有效酸的质量分数(以HNO3计)、腐蚀率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表面活性剂含量、总碱的质量分数(以NaOH计)

机洗餐具用洗涤剂产品及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60

5

纸杯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

50

6

吸管(纸吸管、可降解吸管)

纸吸管: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1,2-苯并异噻唑基-3(2H)-酮特定迁移量

可降解吸管: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

40

7

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A)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A)T材质)、1,3-丁二烯迁移量(限有丁二烯单体的聚合物)、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邻苯类增塑剂迁移量(限PVC材质)

60

8

非复合膜袋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脱色试验、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A)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A)T材质)、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限袋类产品)

50

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A)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A)T材质)、1,3-丁二烯特定迁移量(限有丁二烯单体的聚合物)、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200

10

竹木餐饮具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霉菌

100

11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

纸餐具: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渗漏性能(95℃±5℃水、油)、抗压强度、耐温试验(95℃±5℃的油、水,30min)、渗漏性能(90℃±5℃水、95℃±5℃油)、耐温性能、杯身挺度、抗压性能

纸盒: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

纸袋: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

纸罐(纸板类罐):感官、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

纸罐(圆柱形复合罐):感官要求/感官、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泄漏试验

50

12

密胺塑料餐具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总量(以甲醛计)、耐干热性、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耐污染性、翘曲(底部)、跌落

70

13

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

玻璃杯:抗热震性、内应力、玻璃颗粒耐水性、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

玻璃器皿 高脚杯:抗热震性、内应力、玻璃颗粒耐水性、感官要求、铅迁移量(Pb)、镉迁移量(Cd)

耐热玻璃器具:内应力、耐热冲击温度、98℃耐水性能(耐水性能)、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

其他类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

20

14

复合膜袋

感官指标/感官要求、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甲苯二胺(4%乙酸)、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微生物总数/菌落总数、致病菌、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仅对袋类产品)

10

15

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

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餐刀、叉、餐勺、筷子):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耐腐蚀性

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勺、铲、漏勺):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抗跌落、颈部疲劳强度

厨用刀具(菜刀):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耐腐蚀性、硬度、锋利度与耐用度、空心刀柄渗水性

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锅、杯、盘、盆、桶):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手可接触部位、手柄疲劳强度(仅适用于锅类产品)

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家用钢制锅具(不含内表面搪瓷)):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底部平整性、手柄(含锅钮)表面温度、手接触部位、手柄牢固性、手柄阻燃性

50

16

不锈钢真空杯

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耐冲击性、容量、保温效能、密封性

30

17

食品接触用铝制品

感官要求、砷、镉、铅、镍、铬、锑、铝、钴、铜、锰、钼、锡、锌

20

18

食品接触用涂层制品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

10

19

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

30

20

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

塑料材质部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氯乙烯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A)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A)T材质)、1,3-丁二烯迁移量(限有丁二烯单体的聚合物)、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邻苯类增塑剂迁移量(限PVC材质)

金属材质部件: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锑、铝、钴、铜、锰、钼、锡、锌

玻璃材质部件: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

陶瓷材质部件: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

涂层材质部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

橡胶材质部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

50

ntent="true">  备注:具体项目以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产品具体材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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