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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和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两个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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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1-06 13:21:34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704
核心提示: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和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两个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17]99号
发布日期 2017-08-10 生效日期 2017-08-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8-10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tjmqa.gov.cn/zwgk/gzzd/17746.html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和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两个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9号)中的《天津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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