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0号)精神,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在惠民生、补短板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面的拉动作用,沈阳市人民政府制定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经沈阳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为加快我市冷链物流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市商务委编制了《天津市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生鲜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冷链物流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75号),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推动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是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积极推动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推广应用,探索新型农产品冷链流通模式,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为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推进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降低绿色农产品冷链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在惠民生、补短板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面的拉动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我省冷链物流发展水平不高,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不配套、冷链物流企业发展不足、标准体系不健全、冷链运输比重低等问题突出,与此相关的食品安全隐患较多,难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按照我省《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相关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精神,加快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冷链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甘肃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提升现代物流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物流服务保障,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