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和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遵循国家“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提出从源头减量、替代循环、规范回收、强化支撑、组织实施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塑料污染治理。
2023年5月16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二〇二三年 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
江苏是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的目标,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序衔接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关于塑料污染的治理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检查。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史上最严限塑令”,对需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按照不同时间段、不同城市,不同领域,做出不同的禁塑限塑规定。2020年底是限塑令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零售、餐饮、外卖企业作为限塑令的监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产品的调整和替换。近期,商务部发布有关办法,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食品伙伴网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收到的企业咨询,归纳整理了与食品行业相关的禁塑限塑、回收报告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伴随着乳制品行业的迅猛发展,乳制品包装作为其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乳业的发展。塑料包装因便于携带、饮用方便、生产性能好等优点广受欢迎。由于乳制品的特殊性决定其包装需要更加严格的要求,那么这类接触乳制品的塑料包装材质和容器生产过程中有哪些风险需要规避?具体怎么操作控制?食品伙伴网对接触乳制品的塑料包装材质和容器产品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