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政策解读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08 09:38:5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96
核心提示:为落实《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省政府于近日印发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落实《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省政府于近日印发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三条明确“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为落实《规定》,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编制形成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二、总体考虑

落实《规定》要求,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塑料污染治理“全国一盘棋”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为依据,在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同时,不盲目扩大禁限塑品种、区域等,防止禁限塑“一刀切”。

三、主要内容

《名录》明确禁限11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施品类、细化标准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及要求均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标准等保持一致。注重把握依法依规原则,明确禁限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品种,并细化了禁限地区、实施行业和完成时限等规定。

一是禁止生产销售的品种。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5类制品。

二是禁止生产的品种。明确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三是禁止限制提供使用的品种。明确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禁止限制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5类制品。

 地区: 河南
 标签: 塑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