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中市、忻州市、吕梁市、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以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的通知》等文件印发后,各试点城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我厅组织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试点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试点城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试点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