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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农厅发〔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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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3-12 13:39: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桂农厅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生效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8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做好“三农”工作对全局发展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力争全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力争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410万吨左右。着力稳定播种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全年粮油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各市,落实到季节、到户、到主体、到田块,引导恢复双季稻生产,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4266万亩以上,其中早稻面积1223万亩。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用足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补贴、粮食生产激励等政策。主攻粮食单产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绿色高产高效、水稻增密增穗、水稻玉米高产攻关三大行动,重点在13个粮油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和85个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和品质,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加快集成推广一批水稻增密增穗、玉米大豆合理密植等广西区域性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一喷多促”、水肥一体化、玉米“攻苞肥”、大豆玉米种子包衣等增产技术。调优品种结构,扩大优质水稻等生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实施好扩种收籽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补贴项目,确保大豆和油料面积分别稳定在168万亩、440万亩以上。鼓励各地开发冬闲田扩种马铃薯、短生育期收籽油菜、小麦等越冬粮油作物,集成推广“稻+”“稻稻+”高效轮作模式,推广高产高油品种和密植增产技术,示范推广与粮经作物轮作或间套种等模式,扩大花生、大豆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小杂粮、马铃薯、红薯、再生稻、特色油料等。持续开展“减油增豆”科普宣传。

(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畜禽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力争全年猪牛羊禽肉增长2.5%以上。有序调控生猪产能,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生猪调出大县、生猪良种补贴等项目实施,引导大型猪企有序规范发展,防止产能大起大落,保持能繁母猪存栏量处于210万头的正常保有量。稳定肉牛奶牛生产,持续落实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政策,稳定基础产能。推动优质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加快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水牛奶业,建立完善奶水牛繁育、优质饲草料生产、水牛奶品控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推动落实灭菌乳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国家标准,促进国产生鲜乳消费,打造乳品“桂字号”品牌。推动水牛奶业标准修订。深入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通过提效节粮、开源节粮和优化结构节粮,持续推进饲料用粮减量替代。全面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饲料精准配制加工技术,以及精准饲喂工艺和设备,积极发展全株玉米、象草、甘蔗尾叶等饲草产业,探索开发新型蛋白饲料。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完成生猪屠宰GMP首次检查;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指导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规范设置与管理,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出台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与管理、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等政策,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加快推动畜牧兽医智慧监管平台使用。

(三)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稳定养殖面积。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以不投饵、滤食性、刮食性品种为主的增养殖渔业。科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利用冬闲田和盐酸田发展水产养殖。加快传统养殖池塘设施化改造,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新增设施渔业养殖水体100万立方米。优化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推广重力式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海上养殖平台设施建设,建设海上牧场,新增深远海养殖水体3万立方米。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落实国家渔船管理改革政策,加强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稳控近海捕捞。推进北海南澫、钦州犀牛脚、防城港企沙等中心渔港和钦州龙门、北海电建等一级渔港认定。开展渔船安全整治行动,加强渔船更新改造和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渔港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防城港市、北海市银海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动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搭建广西智慧渔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渔港、智慧渔场、智慧指挥平台建设。

(四)稳定食糖和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糖料单产提升三年行动,推广糖料蔗脱毒种苗和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糖料蔗联合机收和分步式机收。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开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优质生态蔬菜供应地三年行动,巩固“南菜北运”基地,稳定秋冬种面积,抓好高山冷凉地区蔬菜生产,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充分利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项目资金集成推广豇豆“防虫网+”等技术,在合浦县等地打造“防虫网”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力争全年蔬菜产量增长5.5%以上。优化水果品种结构与产业布局,改善山地果园基础设施,推进老旧低效果园提质升级改造,在重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以柑橘类为主的果树健康种苗繁育基地,加强水果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与辅助性加工,提高水果单产和品质,力争全年水果产量增长4.5%以上。推动蚕桑产业全链发展,稳规模提单产增效益,改造低产桑园,推广应用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扩大“小蚕人工饲料育+大蚕桑叶育”规模,探索全龄人工饲料养蚕模式,力争全年蚕茧产量增长4.5%以上。大力发展生态茶园,做强六堡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发展早春茶等绿茶产业,扩大横州茉莉花茶产业规模,扶持打造钦州市浦北“陈皮+茶”百亿元产业链,积极发展“新茶饮”,推动茶叶产量增长8.5%以上。逐步扩大咖啡种植规模。扩大“桂十味”药材生产规模,实施一批中药材全产业链开发项目,推动中药材产量增长6.5%以上。

(五)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三年行动,优化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把资金投入和建设重点聚焦到田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考核任务,结合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三年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水沟渠修复整治,完善农田排涝配套设施。从严抓好工程质量监管,深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推行“人工智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信息化监管模式;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标准体系,推动广西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概预算定额及编制规程、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落地实施;建立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常态化开展工程设施质量抽测。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推广“工程质量+管护”保险模式,引导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管护。

(六)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落实国家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制定自治区配套文件,组织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持续推进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有序开展盐碱耕地改造提升。落实国家基本农作物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区域性基本农作物目录,开展“遥感+AI”智能监测试点,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动态监测体系和协同监管体系,及时排查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行为,推动按部门职能分工整改。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过渡期,继续探索“桑+粮(小麦)”“桑+油菜”等复合种植模式。持续整治“大棚房”问题,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巡查暗访,并适时通过典型违法案例公开通报等方式加大曝光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开展撂荒地整治“回头看”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建立健全治理和监管长效机制。做好农机供需对接服务,引导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复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复耕代种。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扎实推进成果编制和自治区土壤样品库、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加强与气象、应急、广电等部门防灾减灾联动合作,提前做好低温冰冻、干旱、洪涝、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对准备,分灾种制定农业防灾减灾预案和技术指导意见。用好人工智能装备和技术,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落实“一喷多促”“统防统治”等稳产增产措施。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提升农业应对气候变化韧性。推动探索开展“天空地”一体化农情灾情监测。通过项目扶持,建设20个以上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统筹支持建设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指导服务,突出抓好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以及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情防控,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强化兽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建好配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抓好官方兽医培训。到2025年底,全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完训率100%,考试合格率90%以上。着力防控疫病风险,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落实畜禽强制免疫制度,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纵深推进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提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检疫监管,严查“逃避检疫”“违规调运”“违法屠宰”等行为,严防病害畜禽产品流向餐桌。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渔业、农机、畜牧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加快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推行国家践行大食物观重点任务跟踪调度机制,分领域推进多元化食物开发。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示范,立足“畜渔蔬果蚕菌”等优势特色资源,因地制宜推行“果蔬进棚、鸡鸭上架、猪牛上楼、鱼虾上岸、耕海牧渔”设施化模式,力争2025年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探索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化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模式。持续壮大食用菌产业,强化食用菌良种良法示范推广,推广高层、工厂化、智慧方舱、间套种等生产模式,提升良种繁育供应能力,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发植物肉等新型食物资源,加快藻类食物开发。有效利用山地、林地资源发展药食同源中药材种植,丰富大健康产品供给。提升装备技能,持续抓好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收、加工等环节减损,强化粮食机收减损的监测与考核,确保全年主要粮食作物机收损失率低于上年水平,强化食物营养健康消费宣传。

(九)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深化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交流,逐步向RCEP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拓展。落实中国—东盟智慧农业发展联合声明,加强与越南、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智慧农业和减贫等领域合作。加强与越南农业合作,落实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新春会晤精神,建立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农业农村厅(局)长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实施桂越农业合作重点项目。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的农业先行样板,持续推动崇左市创建国家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领主体,实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继续支持建设农产品出口重点基地,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活动,扩大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服务贸易。实施中国—柬埔寨“鱼米走廊”广西现代水稻产业合作项目和广西援柬埔寨、老挝现代农业技术合作减贫项目,推动农业“两区两站”建设提质升级。办好农业主场外交活动。扎实推进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广西减贫、绿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系列项目。积极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十)优化完善帮扶政策。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相关工作,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调整优化过渡期后政策制度,讲好减贫故事。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广西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智慧比对,建设完善全区基础数据库。落实巩固脱贫成果“提级帮扶”,积极探索建立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提出分层划分标准方式和分类帮扶政策措施的建议。

(十一)提高监测帮扶质效。研究完善全区防止返贫致贫标准,持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模式提升行动,提高广西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4+2+2”网格化管理,提升“两化”模式效能,减轻基层负担,推动更多依靠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和基层干部日常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帮扶对象监测识别,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以县为单位健全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因人因户开展精准帮扶,持续开展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攻坚行动,推动稳定消除风险。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要求规范帮扶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落实好监测帮扶“绿色通道”政策,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

(十二)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制定全区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回头看”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全面摸清帮扶产业和项目底数,以县域为单元分类提出帮扶产业推进路径,精准施策、循序渐进推动盘活类和调整类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探索研究优化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式,聚焦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坚持把联农带农实际效果作为帮扶项目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健全帮扶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加强脱贫地区帮扶产业监测预警,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增收渠道。扎实推进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引导农场培育壮大主导优势产业。

(十三)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健全优化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指导各地根据帮扶项目资产不同类型特点,分类施策加强运营管护,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配合整合优化资产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推动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强化资产运行监测,加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结合落实帮扶产业发展“四个一批”要求,精准实施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市场营销等帮扶措施进行盘活。指导各地对因毁损灭失或需调整销号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及时处置,稳妥审慎开展帮扶项目资产处置,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细化完善资产分类处置的主体、权限、标准、程序办法。落实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帮扶项目资产管理。

(十四)抓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扎实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落实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补助政策,用好粤桂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渠道,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推动发展“零工市场”,确保全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268.21万人以上。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深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组织认定一批乡村工匠,抓好脱贫人口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发挥好产业吸纳就业作用,推动培育壮大“八桂系列”等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

(十五)加大重点地区帮扶力度。落实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政策,指导地方运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原则上纳入整合试点的各项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平均水平。加强数据收集分析和工作调度,指导地方配合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倾斜衔接资金5亿元支持安置区发展壮大后续产业,推动做好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工作。持续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扎实推进“四项行动”,支持前景好、引领强的特色种养业、加工制造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及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农文旅项目,加快补齐特色优势产业链短板,倾斜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产业协作,联合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研发+广西制造+东盟市场”产业协作体系,共同打造粤桂协作产业集群,支持每个协作县打造特色产业及每个协作市打造产业集群1个以上,协助争取将百色市列入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城市群,加快推进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推动深圳(桂林)产业合作区尽快落地建设,推动在合适时段实施广东籍特别是深圳、江门、湛江、茂名、肇庆等5个结对协作市户籍游客入桂旅游免门票、免高速费;扩大产销对接,打造“桂字号”农产品品牌,持续开展“圳品”认证,增加供深农产品基地、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直采直供”基地数量,协调争取广西直通港澳过境运输车辆开行、粤港粤澳“双牌车”通行广西;坚持共建“一县一企”稳岗就业基地、组织校企合作、培育劳务协作品牌,推动“粤桂高质量职教就业联盟”发展壮大,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促进协作地区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去年;加大人才协作,继续实施“组团式”帮扶和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行动,携手共建数字乡村。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争取中央单位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做好区内定点帮扶工作,推动定点帮扶单位助力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配合开展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加强驻村干部培训管理。做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育、服”工作。配合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引导参与开发乡村民宿、文化创意等产业。积极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涉农任务,与广东省等地区建立“三农”领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助推重点区域农业农村协调发展。

三、持续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十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各级涉农科研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建立自治区级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布局,建强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完成10个广西创新团队新一轮遴选建设。强化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瞄准重点产业核心难题,凝练自治区科技攻关项目指南,探索设立应用型项目专项,以用户评价为导向,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创新、重大新品种和产品创制,尽快在新品种培育、土壤改良与产能提升、甘蔗水稻等重点产业智能农机研制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转化、集成一批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加快建设自治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实验室,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基地科技创新“主阵地”作用。

(十七)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健全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一企一策”强化服务保障,引导资金、项目、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决策,提高企业参与涉农科研项目比重,鼓励各类实验室平台、大型科研仪器以及科学数据、科研成果等更多向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相关企业参与农业主推技术评选。

(十八)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发挥好组织管理作用。继续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推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企业等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开展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能快速转化推广的典型案例,构建“四级农技推广机构+科教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新型高效协同推广模式及机制,加快重大技术熟化、本地化应用,推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力量参与先进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或投入先进农业科技的示范推广。开展新一轮科技特派员遴选工作,鼓励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等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

(十九)加快种业创新攻关。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德保矮马、龙胜凤鸡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改扩建,加快筛选挖掘优异种质资源。发展壮大种业阵型企业,推进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持续举办“看禾选种”等活动,推广一批高产、优质、耐密植水稻、玉米品种,加快推动更多“好品种”向“好种子”转变。深入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级育种联合攻关,力争培育出一批优质稻、糖料蔗、水果、蔬菜、蚕桑等产业急需紧缺品种,建设柑橘、百香果等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加大重点主导产业脱毒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广西现代蚕桑种业基地项目建设。扎实实施国家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支持广西种业企业申报国家畜禽本土品种培育项目。持续做好1万枚进口水牛胚胎移植繁育工作,推动巴西优质活体奶水牛引进工作。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强化生物育种培训和技术服务。熟化生产技术规范,因地制宜探索大面积种植轻简高效生产模式。抓好广西南繁育种基地提档升级项目、中国(广西)—东盟种业创新园、国家级制种大县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完善武鸣罗非鱼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广西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建设,着力推进中国—东盟海洋水产种业研发基地项目。加强新修订的广西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农作物种子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落实国家品种身份证制度。强化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监管,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二十)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努力争取国家“两重”建设项目和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甘蔗机收装备等研产用推一体化发展,发挥贵港市港北区广西首个水稻智慧农场示范作用。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和自动化,加大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攻关力度。搭建农机中试验证平台,持续发挥“丘陵山地优势农作物智能农机装备创新联合体”的作用,建设一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试验场,支持一批创新研发的甘蔗整杆式、切断式收割机进行试验。加快先进适用新机具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水稻插秧机的使用,强化机插与增密增穗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机种水平,积极引进水稻有序抛秧机,开展机抛试验研究。优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整治,用足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出台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治区级实施方案,推动补贴机具“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扎实推进农机化领域北斗替代及单北斗规模应用,出台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个人购买农用无人机,促进低空无人机应用,拓展低空经济农业领域应用场景。强化现有政策对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农机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拆解,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农时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力争2025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至71.8%。

(二十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智慧农业行动,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AI技术应用培训,打造一批AI农业应用场景,遴选一批AI农业案例和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挖掘培育农业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林果蔬畜糖等特色优势,运用“人工智能+”,实施6个自治区智慧农业试点项目以及国家数字农业项目,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引领智慧农业发展。大力发展水稻智慧化育秧、智慧化水肥病虫监测,推动食用菌智慧方舱和集群式楼房智能化猪场建设。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场合应用。推进广西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智慧“一张图”建设。推进涉农数据治理和汇集,加强数据资源挖掘,推动农业生产精准化、装备智能化、监管精确化、管理决策智能化、智慧农业国际化,实现“数据多跑路、农民少跑腿”。与越南、老挝等东盟国家共同探索合作建设一批智慧农场试点。实施好国家农(牧、渔)场智慧赋能计划,精心筛选发布广西智慧农业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目录。举办“智慧农业+”博览会。落实国家智慧农业基础标准和技术装备检验检测制度。

四、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提升农业资源养护利用水平。贯彻落实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加强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研究,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资源利用评价分析。加强耕地资源养护,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指导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实施水肥一体化系统性推广行动,在旱作雨养区集成推广复合型节水技术模式。探索开展玉米节水增产、甘蔗节水增糖和设施蔬菜节水增效试验示范,持续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力争全年实施2900万亩,其中水肥一体化550万亩。大力发展富硒农业,加快推进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富硒提质增效生产技术试验示范,打造桂系富硒品牌,持续在天等县开展富硒大米种植示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落实休禁渔制度,整治非法占用或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和禁渔效果监测,保护中华白海豚、中国鲎、海龟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持续开展广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

(二十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加快推进农业绿色技术标准化,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进科学施肥增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田间试验和农户施肥调查,化肥利用率达41.5%。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建设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支持八步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发展,推动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粪肥还田示范面积15万亩次以上。推动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验示范,集成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动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加快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更新迭代,推广精准施药技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落实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配合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推进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改革,完善广西肥料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到2025年底,全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规模养殖场达到50%以上。持续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力争2025年至少新立项1个项目。推动畜禽养殖场(户)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订粪肥还田计划、建立粪污利用台账,实现粪污去向有迹可循,到2025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到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86%以上、85%以上。

(二十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治理,加快推广胶体金等新型速测技术,组织实施重点问题品种药残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力争2025年重点问题品种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健全联动高效的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建立“菜篮子”产品全覆盖监测、特色小宗名贵品种三年轮动监测、重点问题品种连续监测工作机制,全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不少于2批次/千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督抽查占定量抽检的比例。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以及行业部门和自治区、市、县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制定生产过程管控强制性规范和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加强标准宣贯,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分级试点,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占比,到2025年底,总数达到2200个以上。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加大“桂字号”农业品牌宣传力度,完善升级广西农业品牌目录制度,高质量推进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系统的使用,实现畜禽产品全链条溯源管理。

五、持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五)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质行动,围绕做优做强十大优势特色产业、三个支撑产业及N个名特优产业,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标准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创新发展壮锦、编织等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一批产业强村。巩固提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新建一批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十六)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依托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科学布局农产品加工发展平台,推动在农业大县(国有农场)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大力发展米粉加工、畜禽冷鲜及腊制加工、水产品极速冷冻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动六堡茶现代加工工艺、果汁NFC加工工艺、奶酪制作工艺等加工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持续提高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建设一批骨干农产品产地市场,推动建设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重点市)和县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进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应急骨干采购商队伍,完善农产品滞销卖难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和品牌推广、消费促进等活动,拓宽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办好2025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二十三届中国荔枝龙眼产销对接活动,开展“桂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二十七)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新业态,培育推介一批茶文旅、果文旅、稻文旅、渔文旅精品线路,举办“春、夏、秋、冬”四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实施一批休闲农业融合发展创建项目,新增建设5个以上自治区级休闲农业重点县,争创一批国家级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

(二十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分行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力争推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以上,确保自治区级50家以上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一批“链主”企业,推动农业产业链补链、延链、建链,培育一批产值超50亿、超百亿的现代农业产业重点链。推动农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完善农业企业联农带农机制,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推进全产业链农业主体联合经营,构建二三产业利润返还一产农民模式,提倡订单采购原料、全链条提供服务、资金技术赋能等方式。

六、持续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九)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农村改厕工作导则要求,按照愿改则改、愿改尽改原则引导农民自主改厕,完善农村改厕设施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将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体化推进建设、一并管护,提升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协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处理利用。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群众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微改造,重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村庄生活垃圾、村内水塘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同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村庄持续干净整洁。

(三十)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强化分类指导。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填平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弱项,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落实好农业农村部乡村建设信息动态更新和定期报告制度,配合开展监测分析,研判广西乡村建设短板弱项,指导各地建设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统筹资金支持指导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分类编制村庄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排查,强化规划成果与乡村建设需求相衔接,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推动开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推动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协调推动农村道路、供水、电网、通讯、寄递物流体系等建设和巩固提升。协调推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方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强化农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深入挖掘总结一批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并推介宣传,加强重要领域监测评价。

(三十一)主动参与推进乡村治理。在自治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的领导下,配合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各地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模式新路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按照“五个统一”工作法,协同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点抓好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继续推动村规民约制修订,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敬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继续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村民说事(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统筹协调推动清廉乡村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年度清单任务落实,指导各地创新清廉乡村建设新模式新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配合做好农村常态化扫黑除恶、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二)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做好全区农耕文化资源调查,指导各地做好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申报工作,实施“农遗良品”优选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鼓励基层自主办好村跑、村舞、“村BA”等“村字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会同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办好“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广西赛区比赛,积极申办2025全国“村跑”富川站活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办好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集中展现百县千乡万村共庆丰收盛景,聚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配合实施“文艺赋美乡村”行动,推动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引导文化人才、专家学者等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一批艺术村、写生村、网红村。

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指导2024年19个整县试点继续完成土地延包合同签订后续工作;新增29个县(市、区)推进整县试点,延包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指导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自主开展整乡镇、整村试点,有序推进承包合同网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持续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推进完成全区以及2市5县开展的全国和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任务,引导土地有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继续组织做好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填报备案工作,加强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监管,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在3—5个县探索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探索发布土地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举措,引导土地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价格水平。按照“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利用”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全面推行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按照每市选择2—3个试点县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探索进程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宣贯,研究制定自治区配套文件。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整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指引,完善农村集体财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开展会计核算,规范开展资产清查、会计记账、监测预警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支持盘活集体闲置资产,用好衔接资金推动全区1400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经营风险监管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整区试点,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进场规范交易,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十五)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创新农民合作社组织带动小农户机制,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带动作用,以服务农户为目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区带动农户比例达到45%。引导农户特别是长期留村的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家庭农场,加快“一码通”赋码。支持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支持创建县域产业品牌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全产业链主体联合运营,鼓励建设数字化运营平台,落实利润二次返还机制。支持建设县级(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服务中心+辅导员”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按照国家有关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服务。深入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加快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建设,增强农垦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十六)深入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加强对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的统筹,建立改革事项工作台账和问题督导台账,加强跟踪调度。用好玉林市、百色市田东县两个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建设5个以上自治区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好试验田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持续深化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解决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规范农垦国有用地经营管理,推动逐步解决垦区国有土地被侵占问题,落实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切实维护国有土地权益。

八、强化要素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七)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健全广西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推进部区合作,强化全区各部门协同配合,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实时客观反映全区乡村振兴进展情况。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完善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政策落实和整治形式主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专题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征集推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选树乡村振兴典型样板,适时进行表彰宣传,探索不同区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路径。开展“十四五”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推进加快建设农业强区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及配套规划编制。

(三十八)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提高财政支农效能。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全区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老旧设施设备更新。督促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确保2025年全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50%,且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8%。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工具,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项目储备,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的支持规模。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引导金融和社会投入。深入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和“信贷直通车”业务工作融合开展,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做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推动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涉农子基金,加快推进项目投资,强化政银担企融资对接服务。继续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政策和“三农贷”等贷款贴息政策,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做好风险防控,推进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实施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以及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支持肉牛、蚕桑、水果、水产品等纳入自治区险种并设立市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积极探索农产品价格保险。推动健全农业保险查勘验损、预赔付等相关制度,推进“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鼓励发展“农业保险+信贷”服务。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院士冬令营活动品牌,举办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院士专家广西行活动,新建一批“院士工作服务站”“科技小院”“教授工作站”等人才创新“飞地”。推动实施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支持专项计划,加快培育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桂在有你”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工作,大力推动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推进“入学有编、毕业有岗”的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加强厅属院校力量建设。统筹用好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指导百色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大力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向新产业新业态所需人才倾斜。组织开展乡村运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训。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举办广西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选育一批种养技术能手和乡村能工巧匠。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推动健全评聘激励机制。修订乡村科技特派员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进一步精准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基层干部人才强基赋能行动,加大涉农干部培训力度。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四库两基地”建设,夯实培训保障体系。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措施,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四十)强化农业农村法治保障。积极推动广西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六堡茶发展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开展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执法效能交叉互评活动,完善人员行为规范、案卷归档管理、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机制。强化执法培训,分级分类办好执法业务培训班,常态化开展全区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落实好湘粤桂琼渝川黔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加强区域执法一体化协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八五”普法收官相关工作,开展好“宪法进农村”“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探索构建“农村民声呼应”工作体系,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十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安全与发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及“7.9”重要讲话、“7·29”重要指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站稳人民立场,把牢“三农”工作底线红线。强化作风纪律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十个一”要求,推动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强化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做好指导服务,优化完善“月监测、季调度、年考核”等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本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心用情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细致周到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统筹安全与发展。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持续开展信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信访安全防范和保障。深化与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交流合作,深挖“三农”领域亮点经验成效,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形式,持续解读好重大事项、政策新闻。扎实有力做好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地区: 广西 
 标签: 农业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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