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于全国前列,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1+3+15+1”(1个总体要求,3项重大任务,15项重点工作,1个组织保障)方面工作安排。
一、“三个一”重大任务
(一)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全力推进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好中央、自治区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完善重要批办件办理督查工作机制。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督办预警、约谈问责等多种手段,扎实推进历次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形成管理闭环。组织拍摄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警示片。推动建立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工作长效机制。衔接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美丽广西建设专项考核,编印美丽广西建设专项考核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规范公开年度履职情况,有效落实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系列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深化自治区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实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市县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参公认定,及时招录补充监测执法人员。积极协调争取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能力水平。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改革,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平。推动平陆运河绿色工程改革。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研究。
(三)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生态环境保护全局迈上新台阶。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落实落地,紧盯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积极推动融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力争将广西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支持省份。研究打造美丽广西建设示范典型,组织各设区市做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申报工作,打造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一体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召开广西获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新闻发布会。开展自治区级美丽海湾评定,组织钦州市三娘湾、防城港西湾和珍珠湾申报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积极做好2024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国家考核自评,研究建立美丽广西建设成效评估体系,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广西建设成效考核。打造广西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构建美丽广西数字化治理体系。
二、15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打造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广西品牌。编制《广西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为平台开展2025年品牌建设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用好生态资源,将生态环境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和大健康产业,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围绕生态、宜居、健康,以大健康产业发展为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和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使之成为广西战略性支柱产业,初步建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健康产业基地和创新高地、国内一流康养胜地和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打造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广西品牌。
(二)做好“五年规划”总结评估和谋划。科学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三个重大”,开展“1+1+7”“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即:1个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规划)+1个能力建设规划(基础规划)+7个分领域规划(重点流域、大气、土壤地下水农村、固体、海洋、核与辐射、气候等)。强化生态环境项目策划,加强国债、中央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库储备,积极筹措各类资金,着力提升环境治理、监管执法、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事故处置等能力建设水平。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O3)污染,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稳步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和沿海主要港口清洁运输。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流程管控,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全面加强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恶臭等大气面源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治理。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2%;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推动签订第四轮粤桂九洲江生态补偿协议;印发广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优化调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完成2024年度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和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强黑臭水体监管,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五)推进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助力向海图强。服务推动向海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北海深海排放设施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广西原有海洋倾倒区扩容或新增海洋倾倒区选划工作。印发2025年湾长制工作要点,统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制订《广西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基本完成铁山港湾、大风江口、银滩岸段、钦州湾钦州段和防城港东湾、西湾入海排污口整治。持续实施海上环卫制度,常态化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南康江、白沙河等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加强茅尾海、铁山港等重点海域环境整治。强化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监管责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创新年系列活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海洋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持续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完成重点县级行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风险管控,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开展全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农村生活污水优先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督促指导地方整改非正常运行设施。
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指导督促南宁、柳州、桂林完成“十四五”目标。加快“无废细胞”建设,指导推进“无废运河”建设。推进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开展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建设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动全区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评估。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常态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持续开展重金属减排核算。
(七)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落实,筹备召开2025年民营企业助推广西绿色高质量发展洽谈会。研究特定园区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单列,加快推动园区产业绿色发展。落实好“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平陆运河打造绿色工程,配合自治区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做好督促检查,推动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廊道方案编制印发,组织南宁、钦州市做好运河沿线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服务平陆运河经济带发展,主动服务北部湾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做好运河经济带规划环评和运河沿线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5年跟踪评估。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好下放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围填海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的服务工作。强化重大投资、“双百双新”等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研究优化服务沿边临港产业园环评审批,引导东部地区石化、钢铁、有色、造纸、重大制造业项目向环境容量大、有市场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常态化核查,探索建立排污许可证部门联审联查、共管共用机制。
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广西生态环保产业推介活动,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实施。深入开展“帮企减污”系列活动;持续推广绿色金融产品“桂惠贷—绿色贷”。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推进自治区级贺州市平桂区人造岗石行业、河池市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广西钦州石化产业园3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谋划2025年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广西2024—2025年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加强碳强度降低目标完成进度分析评估。实施《广西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加强甲烷排放管控。加强源头管控,指导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日常监管和技术审核制度。做好全国碳市场履约周期管理工作,指导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新入行业做好配额纳管工作,组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申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柳州气候投融资试点、百色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全国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广西分中心建设,组织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建设地方排放因子数据库,探索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试点建设,建设“碳普惠”体系。
(九)坚定守护好漓江和桂林山水。加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全域改善提升环境质量。发布漓江指数报告,构建完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编制《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4年)》《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2024年)》,科学评价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区重点流域拓展运用漓江指数和质量报告成果。研究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桂林市共建桂林山水保护研究院,完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巩固提升生态优势,继续指导桂林市申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助力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十)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活动监管,持续推进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专项检查,提升辐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改造,加快废(旧)放射源处理处置。完善核与辐射应急体制机制,编制核应急“一厂一案”。推进自治区核应急响应技术中心项目。开展核与辐射科普宣传,申报全国核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北部湾海洋放射性预警监测、全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全区核与辐射安全重点监管项目监督性监测,持续开展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核医学排放废水放射性水平调查。
(十一)扎实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等行政处罚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综合能力。开展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环境安全与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和自然保护地等联合执法,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办案质效,探索建立案卷评查复评复核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污染环境案件办理,充分运用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与评估,推动跨省(区)流域环境应急信息数据共享,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环北部湾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联合演练。摸排全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特征及防控设施情况,出台广西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编制,指导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石化产业园申报全国试点。聚焦“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高环境风险领域,加强汛期等敏感时段环境安全保障。指导市县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建设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十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持续强化自然生态环境监管,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双月遥感监测线索核实。持续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生态状况监测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宣传,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5年)》,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启动广西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与编目工作。加强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持续推进第五次广西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大力推进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GEP核算和价值实现路径研究,探索广西典型县(市、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研究。参加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活动。
(十三)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坚持需求和问题目标导向,制定推进生态环境科技赋能助力美丽广西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管理体系,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野外观测站等科研平台,突破一批监测、溯源及数智化等技术攻关和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加强生态环境风险评估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组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科研项目。加快推进中国(广西)—东盟生态环境科技联合研究院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通过国家提级论证和项目立项。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数智化转型。进一步夯实信息基础支撑平台建设,优先梳理治理水环境管理、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等业务数据,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开展广西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执法“一体化”等重点场景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网信统筹制度建设。坚守网络安全底线,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
(十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交流互鉴。持续推进与国内外政企研校战略合作交流,与广东海洋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广西北部湾野外站、北部湾海洋监测基地和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等,搭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交流的应用平台,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越南生态环境领域高校院所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推进自治区政府与老挝、越南、柬埔寨环境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创新举办2025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打造“中国—东盟青年绿色使者入桂行”活动品牌。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合作,参加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展览,拓展广西企业商务对接渠道。积极参加大湄公河次区域、“一带一路”国家生态环境合作交流。落实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联合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行动。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完成跨省(区)及跨地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议签订,畅通跨部门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渠道。
(十五)不断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持续推动学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推进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深入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加强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督办,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例。组织申报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立项项目,推进已立项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项目编制工作。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增加高精尖监测设备,完善水源地、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珍稀濒危生物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支撑能力。制定自治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继续组织申报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完成“十五五”国控监测站点(断面)调整设置工作,重点实施全区应急监测和饮用水专项监测能力提升工作。实施广西区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智化无人运维改造,推进监测数智化转型,加强北部湾海洋监测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与美丽广西建设相匹配的监测体系。继续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开展西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发布西江、九洲江指数。构建北部湾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北部湾指数,为统筹推进北部湾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指引。
深入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围绕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物多样性日与六五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等做好宣传报道。拍摄制作一批精品生态环境警示片、专题片、宣传片,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创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月系列活动、生态环境精准宣传系列活动、全区生态环境主题科普有奖问答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系列活动。做好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编辑出版《广西环境年鉴·2025》及《2024—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与发展报告》。推进广西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做好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
三、组织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牢“大党建”理念,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系统入心见行。以推进“五基三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理顺党建垂直管理关系,以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定期开展“两随机一精准”督导活动,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台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实好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纠治“四风”,持续深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纵深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举一反三推进巡视反馈、巡察发现、审计指出等各类问题整改,强化共性问题自查自纠。落实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席会商事项,持续用好“触初心 促说清”工作办法,最大程度教育、帮助、挽救干部。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加强环评审批、环境执法、政府采购、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监管。
(二)持续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广西队伍。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厅党组管理领导班子运行和优秀年轻干部调研,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发现一批专业扎实、担当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加强跟踪培养和选拔使用。做好2025年度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组织厅直属单位抓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打好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推动干部能力、素质紧跟时代步伐。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任职前谈话、“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与监管,多措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领导干部现实表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多措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干字当头、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