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浙江省在产在售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 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此次换证工作目标明确,计划在 2028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省在产在售 “双无” 保健食品的换证工作。遵循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秉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以实现保健食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日常监管的有机衔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换证范围规定,申请人须为保健食品批件持有人,且产品已纳入浙江省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对于未持有效生产许可的产品,需先办理生产许可再申请换证;若因材料遗失等原因无法核实产品技术要求,省局将向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申请调取材料。
在工作分工方面,各部门职责清晰。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换证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并出具换证意见书;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摸排情况、传达要求、配合核查并督促整改;省食药检院配合审查和核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撑;保健食品检验评价技术机构则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试验,提供有效技术服务。
申请材料要求涵盖多个方面,包括换证申请书、产品配方表、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注册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明细表复印件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且涉及保健功能声称调整等情况时,需提供合格试验报告。
换证流程包含提交申请、技术审查、现场核查、监管核查和出具换证意见五个环节。申请人通过注册系统提交申请,省局进行技术审查,省食药检院核查申请材料,根据产品风险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核查,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日常监管情况,最后省局综合各方意见出具换证意见。
工作要求强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严格技术审评,通过专业化建设、分级分类评审和强化技术审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企业规划换证,解决困难问题,助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此次换证工作是浙江省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保健食品产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