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将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纳入全省重点产业规划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项目、技术、成果向常德市集聚。重点支持酶制剂、医药中间体及制药原料、动植保药物及制剂、未来食品及保健品、医美原料及制剂、生物基材料、天然产物及衍生物等领域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的合成生物制造产业新高地。支持常德市争创合成生物制造领域的国家级产业集群。支持常德市以合成生物制造为示范内容,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承接国家级、省级合成生物制造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或课题,开展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省财政按政策从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省科技计划项目设置专题,支持合成生物制造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常德市筹建湖南省合成生物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合成生物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引进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国内顶尖研发机构在常德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省级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产业创新平台支撑
支持常德市建设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创新中心、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财政按政策从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支持常德市与岳麓山实验室、芙蓉实验室、洞庭实验室等开展合作,与“大院、大所、大企”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建设微生物菌种保藏库,大力推进菌种迭代升级。支持常德市与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湘江实验室等开展算力、算法合作,探索打造合成生物人工智能平台,提供技术概念验证、菌株基因改造验证、菌株高通量筛选、商业化开发等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培壮大产业主体
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常德市大力培育引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招引上下游企业在常德市投资设厂。支持常德市利用芦苇、秸秆、甜高粱等资源建设生物质转化企业或基地。支持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落实税收增量奖励政策,将市县上划的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当年增量的50%奖励给市县,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支持探索“异地研发+常德孵化生产”模式,鼓励常德市和辖区内各县市区及企业在研发基础好的地区建立研发基地。统筹布局合成生物制造产业中试平台(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鼓励探索“政府主导+国企参与+产业链企业运营”建设模式,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政策从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培育壮大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医药合同定制生产企业或医药合同定制研发及生产企业,打造合成生物制造成果转化基地。支持校企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转化,支持企业通过购买、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高质量发明专利技术。将成效明显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程序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常德市举办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大会,鼓励常德市依规申请承办和举办国家级、省级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合成生物制造领域科技成果在常德市转化落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专项债券安排额度向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倾斜。支持常德市探索设立合成生物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加大对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的投资力度。建立“湖南省金芙蓉基金”上下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各类基金加大对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常德市探索以“先投后股”“先用后付”等模式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社会资本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合成生物制造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引育产业创新人才
支持企业、高校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支持企业、高校以全职或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鼓励申报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支持企业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在常高校合成生物制造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申报合成生物学本科专业,增设合成生物制造相关硕士学位授权点,定向为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支持高校与园区、企业合作共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实践基地。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开展“新八级工”试点,开展特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在常德市设立生物、化学等领域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机构及发证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产业要素保障
支持合成生物制造企业所在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调扩区。统筹保障合成生物制造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属于科技创新型重点项目的,可纳入新型产业用地(工业用地)试点范围。支持常德市建设“加速工厂”,为合成生物制造工艺放大和绿色制造提供研发空间、生产厂房。支持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中心和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持常德市相关企业或园区建设虚拟电厂、“源网荷储”、分布式光伏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多措并举降低用电成本。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投资项目“容缺审查+承诺制”。推动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精准高效开展相关项目的环评审批。加快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手续办理速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强化省内有资质安全评估机构的毒理实验、菌种安全性评估和安全评估报告出具等能力建设,加强生物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前置研究,搭建企业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监管和审评机构的咨询与交流通道。建立申报协调机制,为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品市场准入提供高效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实行快速审评、审批。支持外省完成的产品研究资料、注册检验及临床试验资料予以互认,直接用于公司的产品注册。支持推动合成生物制造领域知识产权快速审查、授权、确权、维权。支持常德市依托知识产权法庭及其他专业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成生物制造领域联合防御、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支持常德市组建产业高端智库,加强对合成生物制造优质产品和技术方案的宣传示范和科普,打造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产业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推动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壮大。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要把合成生物制造产业作为重点投入领域,对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支持。常德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科技安全等底线,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落实。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