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8号)要求,我厅结合2022—2024年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进行动态调整,形成《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docx
2.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调整表.docx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