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内发改财金字〔2024〕908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内发改财金字〔2024〕90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16 10:33: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现连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内发改财金字〔2024〕908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生效日期 2024-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现连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信用体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3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184)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765) 其他法规 (524)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