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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优化完善乳业市场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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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13 09:49: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优化完善乳业市场机制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8-05 生效日期 2024-08-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韩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优化完善乳业市场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黄金奶源带优势,锚定奶业率先振兴目标,把奶业振兴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特别是2023年出台了《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奶33条”),深入推进“从一棵草到一杯奶再到一块奶酪”的全产业链建设,构建形成了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奶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关于您提出的4项具体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交易中心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乳业交易中心的决策部署,内蒙古青城乳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按照程序设立完成,于5月20日完成开市仪式并实现首单交易。

二、加大产业政策支持

(一)实施饲草种植收储补贴政策。围绕全株青贮玉米收储、羊草种植、饲用燕麦种植、苜蓿种植,分别实施粮改饲项目(收储优质青贮每吨补贴50元)、羊草种植补贴项目(1000元/亩,第一年4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300元)、饲用燕麦种植补贴项目(自治区财政补贴70元,地方配套30元)、苜蓿种植补贴项目(1000元/亩,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重点对开展人工饲草种植收储的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养殖场户和企业等进行补贴。

(二)支持中小养殖场、乳企提升经营水平。一是对养殖荷斯坦等泌乳专用奶牛、存栏在100-3000头的养殖主体,按照每头不超过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于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二是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中小养殖场饲喂、挤奶、保健、防疫等关键环节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水平适度规模现代智慧牧场。三是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提高奶酪生产能力,对乳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给与补贴,每吨补贴2000元。四是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量,以上一年度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补贴200元。五是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企业向食品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牧厅会同原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奶业振兴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奶业养殖场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组织8次政银企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大型乳企为111家养殖场提供金融服务,涉及资金25亿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为23个养殖场(户)赔付560万元。

三、完善定价协商机制

组建并充分发挥自治区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作用,从2023年6月份开始,已发布5期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第二季度参考最低价为3.63元/公斤,上浮不设限,下浮不得超过7%),引导乳企认真执行参考价格并及时续签合同,做到应收尽收,稳定生鲜乳价格,保障奶农利益。

四、探索重点品种标准化交易

乳业交易中心开市以来,已新增交易商7家,目前共计15家注册交易商,累计交易额2917.54万元,涉及饲草、饲料原料、马铃薯三大类交易品种。

下一步,农牧厅将继续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相关厅局做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实施,切实把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密切关注奶业生产形势,及时做好分析研判,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持续用好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指导委员会定期发布指导价格,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帮助乳企渡过难关;继续支持乳业交易中心建设,围绕增加交易品种、增加交易主体、提升交易量三个方面努力,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乳业交易中心。

感谢您对自治区奶业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26日

 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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