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优化完善乳业市场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黄金奶源带优势,锚定奶业率先振兴目标,把奶业振兴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特别是2023年出台了《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奶33条”),深入推进“从一棵草到一杯奶再到一块奶酪”的全产业链建设,构建形成了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奶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关于您提出的4项具体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交易中心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乳业交易中心的决策部署,内蒙古青城乳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按照程序设立完成,于5月20日完成开市仪式并实现首单交易。
二、加大产业政策支持
(一)实施饲草种植收储补贴政策。围绕全株青贮玉米收储、羊草种植、饲用燕麦种植、苜蓿种植,分别实施粮改饲项目(收储优质青贮每吨补贴50元)、羊草种植补贴项目(1000元/亩,第一年4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300元)、饲用燕麦种植补贴项目(自治区财政补贴70元,地方配套30元)、苜蓿种植补贴项目(1000元/亩,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重点对开展人工饲草种植收储的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养殖场户和企业等进行补贴。
(二)支持中小养殖场、乳企提升经营水平。一是对养殖荷斯坦等泌乳专用奶牛、存栏在100-3000头的养殖主体,按照每头不超过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于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二是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中小养殖场饲喂、挤奶、保健、防疫等关键环节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水平适度规模现代智慧牧场。三是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提高奶酪生产能力,对乳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给与补贴,每吨补贴2000元。四是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量,以上一年度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补贴200元。五是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企业向食品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牧厅会同原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奶业振兴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奶业养殖场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组织8次政银企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大型乳企为111家养殖场提供金融服务,涉及资金25亿元。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为23个养殖场(户)赔付560万元。
三、完善定价协商机制
组建并充分发挥自治区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作用,从2023年6月份开始,已发布5期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第二季度参考最低价为3.63元/公斤,上浮不设限,下浮不得超过7%),引导乳企认真执行参考价格并及时续签合同,做到应收尽收,稳定生鲜乳价格,保障奶农利益。
四、探索重点品种标准化交易
乳业交易中心开市以来,已新增交易商7家,目前共计15家注册交易商,累计交易额2917.54万元,涉及饲草、饲料原料、马铃薯三大类交易品种。
下一步,农牧厅将继续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相关厅局做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实施,切实把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密切关注奶业生产形势,及时做好分析研判,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持续用好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指导委员会定期发布指导价格,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帮助乳企渡过难关;继续支持乳业交易中心建设,围绕增加交易品种、增加交易主体、提升交易量三个方面努力,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乳业交易中心。
感谢您对自治区奶业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