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为系统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领导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务实举措,制定了《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
二、《方案》包括哪些重点任务及措施?
《方案》围绕我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明确了6项行动,23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189条具体措施。一是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包括提升准入退出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集成化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效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4项重点任务。二是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包括营造创新发展环境、营造绿色发展环境、营造友好发展环境、营造包容发展环境4项重点任务。三是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提高城市投资活跃度、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提高自贸试验区开放度、提高服务业聚合度6项重点任务。四是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包括高层次扩大人才引进、高水平实施人才培育、多样化提供就业服务3项重点任务。五是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包括多角度提升法治效能、全方位保护守法经营、深层次推进诉讼服务3项重点任务。六是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包括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城市动力活力、提升城市美感观感3项重点任务。
三、《方案》主要包含哪些亮点措施?
如:制定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出台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推广应用“全国海关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系统”、建设天津高端医疗器械创新研究院、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建设、探索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实施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推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探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优化“天津市网上公安局”平台、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开展海运口岸查验改革试点、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扩大自贸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等。
四、《方案》主要提出哪些区域试点措施?
如:在滨海新区试点建立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机制、鼓励河西区争创国家级、市级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在和平区探索建立“调立裁审执”全链条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在河东区开展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试点、在静海区试点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在东丽区试点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
五、如何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各区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实施路径;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整体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职责。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措施落实情况和经营主体满意度调研,了解掌握实施效果;及时收集各区各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做法,积极推广复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