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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 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辽市监联〔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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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5 09:50:23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80
核心提示: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品牌的知名度、贡献率和影响力,全面塑造辽宁品牌新形象,制定本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广播电视局,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广播电视局,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辽市监联〔2023〕30号
发布日期 2023-11-09 生效日期 2023-11-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国资委、广播电视局、粮食和储备局、知识产权局,各省属企业:

《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品牌的知名度、贡献率和影响力,全面塑造辽宁品牌新形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我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和一大批“辽字号”的辽宁品牌,宣传辽宁品牌文化、讲好辽宁品牌故事,努力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大品牌建设工作格局,不断推进辽宁品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联合联动、系统推进,加强品牌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引导,突出重点引领、分类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搭建平台,齐抓共建,营造共建共享的品牌建设生态环境。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消费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品牌意识,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坚持质量为先、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夯实品牌提升的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省品牌建设初具成效,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体系初步形成,认证“辽宁优品”集群品牌20个,新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经营主体200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达到100个,省级以上老字号品牌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300家,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累计达70项。品牌建设促进体系、支撑体系、保护体系更加健全,辽宁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多维一体的品牌宣传推广机制基本形成,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区域品牌培育行动。

1.全面实施“辽宁优品”工作。培育“辽宁优品”品牌,打造一批品质卓越、信誉过硬、竞争力强、社会公认的“辽宁优品”集群品牌,推动辽宁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按照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优服务、可追溯建设要求,建立完善“辽宁优品”标准体系、认证体系、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培育、认证、推广、监管和技术支撑、政策扶持等全周期、全方位运行机制。强化“辽宁优品”质量技术创新,优化“辽宁优品”质量技术服务,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创建能力。加强宣传推广,提升“辽宁优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提升优化“辽宁建造”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詹天佑奖、国优工程等行业大奖评选,开展辽宁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促进企业加大先进建造技术研发投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协同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强化建筑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完善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守品牌、创品牌。开展“补短板、强监管、树标杆”行动,做好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创优工作。推动科技信息技术与工程建设行业深度融合,以创新驱动引领品牌发展。

3.加快推动“老字号”品牌发展。推进辽宁老字号认定和中华老字号推荐工作,不断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支持老字号开拓市场,引导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持续扩大国内外市场影响力。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创意活动,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文化和独特技艺,创作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作品,延伸老字号品牌价值。

4.强力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为载体,整合域内地理标志资源,持续推进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工作,打造一批品质优越、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品牌,扩大地理标志产品影响力,做强一批以地理标志品牌为核心带动力的特色支柱产业,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5.着力培育“辽宁示范区”品牌。加强“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地方产业链和产业基础实际,打造一批质量引领力强、品牌美誉度高的产业集群,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整合各行业区域品牌,整体推进区域品牌运用、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融资,强化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

(二)产业品牌提升行动。

6.打造优质农业品牌。聚焦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农业发展战略,支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和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坚持“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辽宁农产品品牌,推动食品企业品牌创建,建设食品工业大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积极组织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大型农产品交易展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提升“辽宁好粮油”品牌影响力。

7.做强优势制造业品牌。立足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优势产业品牌提升工程,围绕航空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数控机床等12个有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国内外一流高价值品牌。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对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创新转型和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一批高端自主品牌,实现“辽宁制造”向“辽宁创造”转变。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8.壮大升级服务业品牌。提升服务业品牌核心价值。加快金融、物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壮大会展经济,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性会议会展品牌。推动商贸、健康、养老、体育、家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擦亮旅游品牌,推进自驾、露营等新兴旅游创新发展,充分挖掘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资源,优化提升辽宁旅游整体形象品牌,打造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企业品牌塑造行动。

9.实施“品牌强企”战略。开展企业品牌培育机制研究,健全品牌企业培育制度,制定辽宁省企业品牌培育指南,为企业品牌建设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竞争力。支持品牌企业联合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协同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难题,培育品牌发展新增长点。鼓励企业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建设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升品牌营销服务、广告服务等策划设计水平。举办企业品牌创新发展论坛、品牌故事大赛、优秀品牌案例征集等活动,推动企业文化软实力提升,释放品牌效应。

10.打造政府质量奖标杆。加大中国质量奖培育孵化力度,支持优势特色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聚焦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做好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对省长质量奖未破零的地区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区结合产业实际,做好市长质量奖、县(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加大对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典型宣传,利用“质量月”等活动平台组织企业开展广泛交流。筛选成熟度高、美誉度高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

11.发挥头部企业引领作用。发挥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中央驻辽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品牌建设与企业经营良性互动。推动头部企业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品牌战略规划、塑造特色品牌理念、科学搭建品牌架构,推进品牌国际化运营与传播,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以品牌建设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

(四)品牌强基固本行动。

12.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加强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与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培育建设,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积极培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成长机制,支持企业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对标达标,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五)品牌宣传推广行动。

13.提升全民品牌意识。加快营造品牌文化,增强全民品牌意识,引导消费者重视品牌、关注品牌,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构建辽宁品牌对外营销推广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辽宁品牌展示专题活动,通过举办名品博览会等推动辽宁品牌与国内外市场实现强链接,组织品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博览会和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等大型品牌活动,加强同国内外组织、中外主流媒体机构、中外智库、跨国企业等深化合作,全面提高品牌营销能力。

14.讲好辽宁品牌故事。推广品牌创新应用路径,发挥省级主流媒体导向作用,依托网络、电视、新媒体等线上线下平台打造辽宁品牌传播矩阵,增加辽宁品牌曝光量,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在主流媒体设立“品牌辽宁”栏目,讲好中国品牌故事辽宁篇,推进品牌故事“讲历史、重文化、入民心”。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辽宁展馆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展示、直播带货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辽宁品牌。加强对重点品牌的宣传,充分释放媒体资源和品牌优势,定期推出品牌创新创意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品牌氛围。

(六)品牌成长护航行动。

15.全面加强品牌保护。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工作机制。开展辽宁品牌诚信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强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在品牌信用建设中应用综合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完善品牌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品牌违法行为。提升企业品牌维权意识,畅通品牌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渠道,严防“劣币驱除良币”。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效能管理,密切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16.不断完善品牌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咨询服务,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企业提供品牌价值评定、培育咨询、形象宣传、产品推广等服务。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实施中国精品培育行动。对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建立品牌培育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与品牌建设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交流。依托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围绕实施辽宁品牌建设工程,建立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指导企业完善品牌培育、品牌建设,会同相关机构开展品牌宣传、推介、维权等活动。建设品牌领域高端智库,充分整合在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咨询机构的品牌人才力量,加强品牌建设理论、规划、政策研究,推动与企业实践相融合,不断提升品牌服务供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的品牌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和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力量,形成品牌建设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创新方式,确保全省品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奖励制度,加大对自主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在重大装备和重点工程中使用优质品牌产品。不断完善品牌建设支持政策,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三)抓好典型示范。全省要定期跟踪调度品牌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出一批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树立品牌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导向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人民群众对辽宁品牌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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