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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粮督查〔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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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4 11:41:37  来源: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567
核心提示:根据《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冀粮督查〔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生效日期 2024-03-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现将《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指引”。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中,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进内部联合、部门联合和基于信用风险分级的随机抽查模式,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探索非现场检查方式,不断提升监管资源的利用效能。  

(三)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统一工作流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落实“一单两库”动态调整的主体责任,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中持续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动态调整“一单”: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随机抽查事项库中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本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市级及以下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可参照省级抽查监管事项、结合本地实际,形成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两库”建设: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根据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名录、执法检查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按照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的使用要求,完整填写被检查对象信息(企业信息、企业性质、储存品种等相关信息),将执法检查人员按照专家人员、执法人员、第三方机构、其他进行分类标注,其中执法人员要与上年报送的《执法督查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相一致。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精准抽取。(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提升监管效能。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本部门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确保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并结合本地监管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将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5%,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预判式监管上创新突破。(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三)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抽查,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并在实地检查中加强政策宣讲、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化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省局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日常督促指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化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要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落实抽查计划、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

 地区: 河北 
 标签: 双随机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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