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中心城区动物防疫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生效日期 | 2024-01-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中心城区动物防疫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