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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工作的函 (鲁牧饲药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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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5 16:33:29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377
核心提示:为积极拓展新蛋白饲料原料资源,持续推进饲用豆粕减量替代,2023年12月29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批复同意在我省临沂市开展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12月底。
发布单位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鲁牧饲药字〔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1-05 生效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为积极拓展新蛋白饲料原料资源,持续推进饲用豆粕减量替代,2023年12月29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批复同意在我省临沂市开展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工作(附件1),试点时间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12月底。

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局制定了《山东省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方案》(附件2),请你市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复和省局方案要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参与企业和相关单位,按照“安全第一、品质优先、闭环运行、稳步扩大”的原则,积极探索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经验。试点期间,每半年向省局报告试点工作进展信息。

联系人:赵洪山 李宁

联系电话:0531-51788880

附件: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同意在山东省开展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的函

2.山东省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方案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1-2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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