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12 17:31:00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238
核心提示:《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发布日期 2023-12-01 生效日期 2023-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doc

   (1)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doc

   (2)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docx

   (3)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doc

   (4)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doc

   (5)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doc

   (6)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doc

 地区: 吉林 
 标签: 地方性法规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2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