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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川卫发〔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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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07 10:20:11  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915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健康四川建设要求,推动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与食品营养工作的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卫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12-05 生效日期 2023-12-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全面推动我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与食品营养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健康四川建设要求,推动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与食品营养工作的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四个最严”以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四化建设为统揽,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深度融入健康四川建设,强化底线思维,聚焦安全导向,突出重点,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服务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公众健康和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标准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流程更加优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标准质量和宣贯解读、跟踪评价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趋于完善,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和技术水平适应风险管理与标准建设需求,重点人群的食源性疾病和高危食品的风险得到及时监测、预警。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有序推进,营养指导员制度有效推行,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升。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信息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和数据融合应用得到提升,业务协同和信息交流机制更加完善,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更具系统性、群众性、社会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1.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优化标准管理制度,修订《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完善标准征集、立项、研制和审查程序,规范宣贯解读、跟踪评价工作,形成更加完备的标准管理闭环。加强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建设管理,优化标准审查和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秘书处工作流程,提升标准工作的组织管理效能。加强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协作配合,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对食品安全标准研制的科学支撑。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再评估。

2.做好企业标准备案服务。探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新路径,修订《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提升企业标准备案效率,提高备案信息化水平。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企业标准公示和社会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主动公开承诺。

3.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与宣传培训。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等,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促进标准制定与执行有效衔接。统筹做好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宣贯培训、指导解答等工作。

(二)提升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水平

4.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功能。贯彻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以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为底线,以聚集性食源性疾病为重点,以强化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同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为抓手,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完善监测报告机制,推进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到2024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直报;2025年所有符合网络直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直报。落实《食源性疾病判定及处置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推进医防融合,提升基层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协作能力。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TraNet)、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关键分析技术的推广使用,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

5.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识别能力。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形势、产业特点和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元素类、生物毒素、农业投入品和致病性微生物等方面的非靶向检测技术。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加强部门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与风险研判,切实发挥风险监测工作实效。

6.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水平。组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明确风险评估职责和工作程序,满足标准制定需要和新发现风险隐患的风险评估需要。根据管理需求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原料、食药物质、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等风险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属地运用,为标准制定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培养本省风险评估专家和人才,培育能承担国家风险评估任务的高水平技术团队。

(三)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合理膳食行动

7.强化食品营养工作基础。持续开展食物成分监测,推动营养健康评价指标分级地图的属地应用。推动“减盐、减油、减糖”的“减”目标与新一代营养健康食品的“加”效应形成双轮驱动格局,提升消费者科学认知,促进平衡膳食。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到2030年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的目标。推动食品、营养、医学等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人才培养,锻造更多复合型专业人才。

8.加强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强化各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推动营养健康纳入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和健康单位、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建设,营造各方参与的营养健康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推广营养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动员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加强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指标监测评估,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积极推进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9.推动营养健康创新发展。支持“川渝·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鼓励各地建设营养重点实验室,探索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链条式服务路径,解析不同人群特殊营养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动食品研发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健康内涵。提升营养监测评估、营养干预和筛查诊断以及营养检验鉴定能力,逐步建立完善营养评价技术与监测网络体系。创新营养科普信息表达形式,针对性拓展传播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普及到全民。落实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两地营养健康工作交流与合作。

(四)健全支撑与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各级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人力资源配置,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标准、事故和信息处理的能力需求,充实食品安全、营养、检验分析、统计学、流行病学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发挥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作用,创新人才培训模式,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以校医、基层卫生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

11.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健全以疾控中心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依托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与建设,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能力缺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配置标准满足风险监测评估和营养工作需求,提升疾控机构风险分析研判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加快提升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和营养创新能力,支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合作,推进科技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进一步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发挥数字技术引领创新作用,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营养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深度融合的关键技术研究。

12.强化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加强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机制和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多行业、多专业领域人才,支持日常科普宣传和舆情处置相关风险交流,及时准确回应食品企业和社会团体、媒体、公众的关切。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科普宣传。分重点区域、场所、时段、人群等,结合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充分利用信息化、新媒体等手段,推进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深入基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依法依规保障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与营养健康工作经费。

(二)营造有利环境

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与营养健康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效果评价

将本计划主要任务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健康四川考核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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