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肉品有效供给,编制《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消费等实际情况,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消费等实际情况,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起草过程
2023年6月成立《规划》起草工作小组,8月开展调研、座谈拟出《规划(征求意见稿)》,9月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致函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及省肉类行业协会书面征求意见,10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网络舆情风险评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11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三、《规划》参考依据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原则,结合贵州省养殖、屠宰、交通、市场消费等情况编制。
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市场主导”“坚持政策引导”原则: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一体化经营;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推动畜禽就地屠宰;提高畜禽产品追溯智能化水平,构建现代屠宰加工流通体系。
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一优一控一提升”工作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集聚;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升屠宰企业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养宰加销融合发展。
四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优化企业布局,引导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屠宰行业发展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质量安全、供给有效,流通便利、经营有序”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屠宰监管能力,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1.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布局相结合、与市场消费相匹配。二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严控企业数量,提高产能利用率,鼓励升级改造和标准化示范创建,支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三是质量优先,供给有效。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推进智慧监管和信息化溯源,完善冷链储运体系,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四是压实责任,保障安全。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撤停并转小型定点屠宰点20个以上。屠宰检疫率、肉品品质检验率、“无纸化”出证率、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足额派驻官方兽医,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30年,全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基本稳定,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占比80%以上。培育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屠宰企业15个以上,创建国家级屠宰标准化示范场10个以上,省级屠宰标准化场50个以上。
(二)屠宰企业产业布局及设置标准
1.产业布局:严格“减数控量、提质增效”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特区)设置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距离60公里以上或配送时间2小时以上可设置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大力推动牛羊屠宰能力建设,加快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合理设置牛羊、家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鼓励建设区域性、综合性畜禽屠宰企业,鼓励全产业链发展。
2.设置标准: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三线一清单”等管控要求选址。严格按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建设标准和规模要求进行建设。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
五、《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要求市(州)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屠宰企业布局区位、企业数量、产能规模等。并提出:优化屠宰企业布局、推行畜禽标准化屠宰、推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和品牌经营、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全产业链智慧监管、强化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污染防治等八项重点任务。
六、《规划》保障措施
《规划》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规划》发展要求和目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维护行业秩序,促进产业发展。要将屠宰行业监督执法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大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税收、用电、信贷等优惠政策。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
七、名词解释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规定: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属于限制类。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属于淘汰类。
(二)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国土空间类型,“三线”是指分别对应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三)环保三同时: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四)两项制度: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派驻制度、非洲猪瘟自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