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生产许可新细则实施一周年 婴配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生产许可新细则实施一周年 婴配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5 10:02:4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338
核心提示:11月14日,正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新细则》)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生产许可条件,统一审查尺度和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第三季度婴配全国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85%,婴配质量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

11月14日,正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新细则》)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生产许可条件,统一审查尺度和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第三季度婴配全国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85%,婴配质量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

《新细则》的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婴配生产企业均配备了至少1名全职食品安全总监、1名全职食品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食品安全总监承担生产和出厂放行责任,持续跟踪放行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情况,对婴配质量安全负全责;食品安全员履行岗位守则,对企业落实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放行检验结果准确性随机抽查验证。

《新细则》的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动态管理机制,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防控风险;明确了根据岗位需求,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年;建立了对关键工序及工艺参数的验证方案;制定了停产复产前生产环境洁净度保持和验证、管道设备清洗消毒的相应措施等。

《新细则》的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企业严格了原料管控,对生乳来源、储运温度和时间,菌株的菌种鉴定和溯源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基粉的,设置了合理使用期限;制定了产品防护要求,对可能出现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了必要检测,加强了对设备设施清洁消毒验证的要求等。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8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