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由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连州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公告 (2023年第25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由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连州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公告 (2023年第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26 09:33:5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9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涉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事项1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3年第25号
发布日期 2023-10-25 生效日期 2023-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
备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涉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事项1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连州市市场监管局实施。

下放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为普通食品生产许可,不包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等生产许可;

下放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为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大米生产许可。

二、交接时间

2023年10月25日前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仍由受理部门审批、发证;2023年10月25日起,由承接部门受理、审批、发证。

三、责任划分

由承接单位承担实施该行政许可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