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时间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
《草案》规定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食品安全问题情形,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可以开展约谈。以下为主要约谈的几个方面。
1)没有建立健全或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食品安全隐患;
3)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4)消费者多次因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投诉,造成社会影响;
5)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另外《草案》还规定了约谈的主要内容。
1)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通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听取企业对问题性质的认识、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措施;
4)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或解决问题;
5)了解企业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需求,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