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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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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21 11:12:03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209
核心提示: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等规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中明确了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共12项(其中10项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规定免罚事项)。为方便市民与执法人员查阅适用,现梳理汇总形成《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
发布单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9-20 生效日期 2023-09-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等规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中明确了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共12项(其中10项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规定免罚事项)。为方便市民与执法人员查阅适用,现梳理汇总形成《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汇总表》(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深圳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汇总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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