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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云商商贸〔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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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31 11:39:24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49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南省加快推动米线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企业培育、品牌打造、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促进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根据《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23年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云商商贸〔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生效日期 2023-08-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商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南省加快推动米线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企业培育、品牌打造、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促进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根据《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23年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方向、标准和申报条件

(一)企业培育

1.培育米线产业龙头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米线企业开发预包装米线产品,不断扩大市场销售规模。

支持标准:对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销售预包装米线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销售按照企业财务报表核定),对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满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云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运)营,经济效益和发展趋势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项目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书、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销售预包装米线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2.支持滇菜、米线企业连锁化发展

支持方向:鼓励品牌滇菜企业、米线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在国内外布局连锁门店。

支持标准:

(1)对总部设在云南的连锁滇菜企业,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到企业注册地以外地区(含国外)新开设滇菜餐饮门店的,按企业新开设门店的房屋租金、店面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万元。

(2)对总部设在云南的连锁过桥米线企业,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到企业注册地以外地区(含国外)新开设过桥米线门店的,每新增1家连锁门店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对每个开设过桥米线连锁门店企业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3年之前已在省内外开设滇菜、过桥米线直营店5家及以上的企业。

(2)企业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运)营,经济效益和发展趋势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4)具有显著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

(5)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限内开设的滇菜直营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申报时限内开设的过桥米线直营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6)截至项目申报日,新设滇菜门店,过桥米线门店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项目申报表、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新增新开门店及投资额的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二)支持举办美食节小吃节活动

支持方向:支持各州市商务局结合州市特点和地域特色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等节庆活动。

支持标准:对各州市商务局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举办的美食节(小吃节)活动给予支持。按活动展出面积、参展企业数等指标给予30—50万资金补助。其中,参展企业300—400家、展出面积在3000—40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参展企业400—500家、展出面积在4000—50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40万元资金补助;参展企业500家以上、展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

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为各州、市商务局。各州、市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优选2023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本地区举办的一项美食节(小吃节)活动向省商务厅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美食节(小吃节)举办通知、活动总结、美食节(小吃节)活动展位示意图、参展企业名录、有关宣传报道材料、有关展出面积和活动成效证明材料、美食节(小吃节)费用明细及证明材料等。

(三)举办云南国际餐饮美食暨预制菜产业博览会

2023年,对举办云南国际餐饮美食暨预制菜产业博览会的昆明市商务局给予支持。由昆明市商务局制定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招商招展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急预案及配套活动方案等相关方案报送省商务厅。经省商务厅会议研究通过后拨付资金至昆明市商务局。

(四)支持企业拓宽营销渠道

支持方向:对结合重大外事、经贸等活动,组织滇菜、米线企业到国内外目标市场开展产销对接会、推介会,宣传推介滇菜餐饮美食、米线和预制滇菜产品,拓宽企业营销渠道的,按参加企业规模给予资金补助。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各支持一个项目。

支持标准:

1.配合国家和省政府重大外事、经贸活动到国外开展推介活动,参加推介企业(产品)数达20家以上的,给予70万元资金补助。

2.落实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织滇菜、米线和预制菜企业到北京等一线城市展示展销和举办推介活动,推动滇菜和云南高原特色食品进机关,参加企业(产品)达30家以上的,给予70万元资金补助。

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市场主体。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满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云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运)营,经济效益和发展趋势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4)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申请书、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举办滇菜餐饮美食、米线和预制滇菜产品产销对接会推介会通知、参展企业(产品)名录、产销对接会推介会活动展位示意图和活动现场照片、有关宣传报道材料、申报项目发生费用明细表及证明材料、活动总结、真实性承诺书等。

二、支持方式

培育米线产业龙头企业、支持滇菜米线企业连锁化发展、支持举办美食节小吃节活动、支持企业拓宽营销渠道等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支持举办云南国际餐饮美食暨预制菜产业博览会采取事前补助方式。

三、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项目资金申报

所有项目于2023年10月9日前完成申报,逾期未提交材料和完成申报的,一概不予受理。

(二)项目资金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注册、申报。同时,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伍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商务部门。企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县(区、市)商务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州、市商务局。

2.各州市商务局审核本地区所辖县(区、市)商务部门推荐项目,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含网上初审),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伍份)上报省商务厅。

3.各州市商务局自身申报的项目无需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申报,请正式行文(含佐证材料,一式5份)上报省商务厅。

4.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补助类项目开展排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对拟支持项目的审核结果在省商务厅网站、“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四、绩效管理要求

各州、市商务局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监管,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区、市)商务部门和州、市商务局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责任,对申报项目实行逐级审核。项目资金下达后,省商务厅将以实地抽查方式,对照《绩效目标表》,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抽查检查,并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及资金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孙英  0871-63135027

电子邮箱:ynssmc@163.com

附件:   1.资金申报表.docx

   2.资金申请报告.docx

   3.项目发生费用明细表.xls

云南省商务厅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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