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部署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部署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3 10:34:1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614
核心提示:8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监管执法,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严管承包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抓日常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分类推行“明厨亮灶”;压紧压实属地包保责任;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主持会议,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