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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71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构建我省食用油全链条长效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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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14 09:11:42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6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省食用油全链条长效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20230714号)收悉。提案关于把建立健全我省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纳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完善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办法、督导推动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8-13 生效日期 2023-08-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何建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省食用油全链条长效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20230714号)收悉。提案关于把建立健全我省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纳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完善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办法、督导推动食用油全链条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党政同责落地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将强化食用油质量安全工作作为2023年对市州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地方政府,将进行扣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均已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安排党政领导干部对全省所有食用油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经营单位和相关餐饮店分层级进行包保,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对象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一)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在全省组织开展食用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风险排查治理,要求食用油生产者从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清单式食品安全自查,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组织食用油生产者签订《食用植物油生产者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一是坚决不使用霉变原料,不使用发霉变质和酸败、腐化的油脂作为原料;二是全面防范塑化剂污染风险,不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三是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四是食用植物油标签真实可信,不误导消费,不添加香精、香料,不使用调和油冒充纯品种油,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2022年,全省共监督检查植物油生产企业298家、小作坊102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907个。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督促食用油销售者认真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针对散装食用油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全、储存条件不达标等行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组织起草《散装食品销售作业指南》湖北省地方标准草案,针对散装食用油等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制定统一标签标识、统一封闭储存、统一退市要求等规范管理制度。

(三)强化餐饮环节监管。制定《湖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召开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会,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用油、餐厨废弃物方面的监管力度,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实现全省餐饮服务“安全、卫生、便民、优质”的发展目标。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责任,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安全,着力建立食材采购追溯管理体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餐厨废弃物闭环管理,设置专用废弃物存放容器,并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避免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有合法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流向、收运者等信息。在质量提升的同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用油、餐厨废弃物方面的监管和违规行为严惩力度。今年五一前后,全省共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2.6万家次,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81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7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4家,立案查处13起;发布消费提示326篇,开展媒体宣传报道76次。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制定《湖北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指导和规范食用油生产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我局开发的“鄂食安”平台,创新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智慧动态评估管理机制,将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主体责任相关要求作为评估指标并赋分,建立月度和年度数据管理模型,对企业未落实的进行扣分,对企业主动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的进行加分,“鄂食安”平台按月度和年度分别自动统计生成评分,从中筛选出主体责任落实问题较大的企业,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有的放矢使用监管力量,精准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上线三个月以来,全省在产食用油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动态评估平均分提高8.81分,以智慧动态评估管理机制督促食用油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效果明显。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确保食用油全链条安全。推进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将市场监管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违法失信情形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给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信用约束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食用油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紧盯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防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食用油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给予帮助和监督。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地区: 湖北 
 标签: 市场监督 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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