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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3〕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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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9 17:13:42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3
核心提示:2023年7月27日-8月1日,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我省局部地区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重大洪涝灾害,造成部分特种设备不同程度的损伤、损毁。为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当前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函〔2023〕376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生效日期 2023-08-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特检院:

2023年7月27日-8月1日,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我省局部地区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重大洪涝灾害,造成部分特种设备不同程度的损伤、损毁。为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当前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灾情普查

各县级局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因灾受损特种设备逐台进行现场排查、勘验和登记、统计,在未进行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前责令使用单位暂停运行和使用,并设置停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各市局要及时跟踪和收集因灾受损特种设备信息,并于8月8日前将因灾受损特种设备初步统计情况上报省局特种设备局。

二、做好受损特种设备修复和检验工作

各市、县局要根据因灾受损特种设备登记统计情况,积极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因灾受损特种设备的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要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受损特种设备的安全恢复使用。对经保障性技术检验认定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并可能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因灾受损特种设备,要向本级政府报告,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省特检院要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加强与受灾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配合,成立因灾受损特种设备检验应急小组,针对特种设备受损情况制定不同设备的检验方案,开辟绿色通道,对受损特种设备开展保障性技术检验,并免收检验费。

三、持续强化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各市要持续关注近期天气变化趋势,继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并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处突能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63号)有关要求,持续强化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因灾受损特种设备恢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重新投入使用。

各市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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