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省级白条猪集中交易市场推动全省白条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我省作为生猪养殖和调出大省,建设省级白条猪集中交易市场推动全省白条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猪肉安全管控水平,对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具有积极意义。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猪肉等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锚定目标任务,强化部署安排。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安排,积极推动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省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予以强化部署。以“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三块肉”(猪肉、牛肉、羊肉)、“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鲤、鳊鱼、大黄鱼)等品种为重点,督促各地锚定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根本目标,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查验和日常监督检查,逐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溯源监管,切实保障市场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紧盯关键重点,强化快检排查。严格落实《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品种安排并结合近年来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研制形成“江西省食品快检重点品种项目清单”,组织对集贸市场、商超和学校食堂等食用农产品有关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抽样和快速检测,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靶向性抽检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风险。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管查处。着力压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市销售者以及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其他食用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督促食用农产品相关主体强化进货查验,做到其采购食用农产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销售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针对使用瘦肉精以及兽药残留等重点问题,加大猪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力度,强化风险监测技术实施。组织“十日攻坚”“源头整治”“联合治理”“自我承诺”四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省消费市场计量秩序。加强信息通报,向农业农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违规信息、依法移送案件,着力推进部门联动共治,净化食用农产品市场。
在推动全省白条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白条猪商标品牌建设。支持白条猪产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引导培育一批白条猪“品牌”,让广大消费者认准江西猪肉,提高江西品牌猪肉附加值。开展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打击侵犯白条猪商标专用权行为,维护白条猪产业的发展环境,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部署各地以广泛应用“赣溯源”为依托,持续深化“赣溯源”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运用,加强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归集工作。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但目前尚没有强制性要求,我们将积极鼓励引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运用“赣溯源”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集中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引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运用“赣溯源”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引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优先采购附具“赣溯源”溯源信息的食用农产品。对于“赣溯源”运用成效显著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给予政策帮扶、评先评优等激励措施。积极配合沟通发改委、农业农村等部门推动建设白条猪电子追溯系统,建立健全从猪苗→养殖场→屠宰场→集中交易市场→餐桌的覆盖全产业链、全流程式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养殖、屠宰、流通全链条的“来可查、去可追”。
三是进一步规范白条猪市场交易秩序。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牢白条猪集中交易市场这个关键流通节点,加强对白条猪经销商的资质、肉品质量安全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进货记录制度落实等的日常监督检查,推动白条猪批发和分割交易市场的合规经营。加大对电子计价秤使用场所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破坏准确度和安装作弊装置电子计价秤的计量违法行为。加大对猪肉抽检力度,保障市场猪肉安全。严厉打击采购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非法途径猪肉和肉制品进入市场。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