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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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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1 09:18:33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817
核心提示: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4号
发布日期 2023-07-28 生效日期 2023-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有关商品归类决定.doc

   2.2023年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23年7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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