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1—6)予以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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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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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1-26 | 生效日期 | 2024-12-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 |
备注 | 相关解读:政策解读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
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1—6)予以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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