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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5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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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14 16:22:2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5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6-21 生效日期 2023-06-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吴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数据资源管理为抓手,加快数据保护立法”的建议

目前,《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作为出台项目列入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该条例由省发改委负责起草,省司法厅将积极做好审查修改等相关工作,推动该条例顺利出台。省工信厅正在配合省政务局等部门开展《湖南省数据条例》立法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条例草案。

二、关于“加强实践探索,健全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则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探索,逐步健全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机制。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的工作机制。全力支持长沙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2022年10月审核并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创建评估申请(长沙)”及相关申请材料,并于第一时间上报国家总局。2023年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已向社会公示长沙市等全国12个市县区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评估合格名单”。制定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网络交易监管职责。制定出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对照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制定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流程》,加强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线上发现、线下核查、执法办案”的监管工作闭环。调查研究电商领域社区团购模式标准化工作,发布《网络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2439-2022)。

省商务厅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完善平台规则,不断提升平台自治能力。指导并支持推荐我省龙头社区电商平台企业兴盛优选参与社区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评价与分类管理国家标准制定,推动有关行业标准的完善与深入。

省委网信办在舆情监测系统中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监测监看专题,全力加大对省内主要网站和电子商务类网站监管力度,2022年共清理关闭违法违规账号700余个,删除有害信息3000余条。制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网络侵权举报工作力度,建立了一套有效运转的网络举报体系,在省直新闻网站首页开设网络举报入口,安排专职处置岗位,对网民举报的侵权类有害信息快速受理,积极倾听网络呼声,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2年受理处置有害信息举报570余条。连续三年制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上宣传方案”下发各市州网信办及各重点新闻网站,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加强监测,并于第二年初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省工信厅着力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内首个省级“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服务平台”,连续两年举办湖南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活动。2022年,全省123家工业互联网企业参与分类分级,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成效突出地区评选中荣获4个奖项,排名全国第三。中铝“有色云”数据中心入选“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典型案例”。建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威胜信息等7家企业入围工信部重要、核心数据目录。开展电子认证服务专项整治。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电子认证服务合规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湖南省电子认证服务中心、苏博云、东方新诚信等三家数字认证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围绕企业资质、业务开展、制度管理以及专项整治自查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服务。

省通信管理局重点抓好互联网接入企业管理,对省内3家基础电信企业和39家活跃互联网接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明确其互联网接入主体责任,保障主体信息的实名制要求和“先备案,再接入”的准入要求。按照《关于请核查处置违法违规网站的函》要求,对在湖南备案的三大类2924个涉嫌新闻诈骗、虛假新闻网站进行核查整改。整改内容网站54个,备案变更72个,取消接入54个,注销备案35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涉网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积极进行行业监管,配合开展相关涉网专项行动。先后配合市场监管、网信、“扫黄打非”、教育、金融监管等多个部,以联合专项行动办公室、联合下文、联合核查处置等多种形式,开展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互联网广告治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网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涉军网络信息整治等多项专项行动。加强政府部门间工作联动,配合核查网站备案信息408条,反馈省内政府网站备案信息735条;关停网站23家,停止解析网站48家,恢复网站备案1家。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送防范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宣传教育公益短信近1亿条。配合省委网信办发送网络安全宣传公益短信近2亿条,覆盖全省4000万用户。开展信息通信行业重要数据与核心数据备案管理工作。梳理我省基础电信企业重要数据资产,组织开展我省信息通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建立我省重点管控企业名录。

省公安厅制定《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办案指引》,进一步明确细化网络安全行政执法主体和对象、职责和分工、程序和证据。修订《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五章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全面精简优化裁量基准。强化基础监管。督促属地网安部门完成对2061家互联网企业公安联网备案,对49家区块链企业细致开展网络安全背景审查,对具备信息发布功能的59款重点APP和83款小众即时通讯软件运营单位上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1800余条违法网站线索,全面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900余家,督促落实实名制上网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动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集中整治。开展“动态IP代理”会战,对虚假登记宽带装机地址的5家市级、31家县级基础电信运营商发起“一案双查”,全面梳理全省6家动态IP代理企业,创新开展“劝退式”执法,形成“斩草除根”治理效果,推动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基础IP有效管控。侦办“非法网络电视平台”案件5起,缴获非法网络电视设备300余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有力切断涉政违法有害信息传输倒灌境内渠道,切实起到“整治一起、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络交易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原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厅级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参与。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要求,取消了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厅级联席会议制度。虽然没有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厅级联席会议制度,但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合发文、去函等方式加强与相关厅局协同配合、协同治网,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工作。

四、关于“利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的建议

(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利用大数据手段监管网络交易行为。一是省市场监管局监测领域有新拓展。2022年累计开展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43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4357条,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监测领域拓展到网络直播、电子合同、网络食品安全、网络餐饮、电动自行车改装的雨伞、雨蓬、遮阳伞等非法配件、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和网络销售“特供”“专供”“纪念章”“手抄报”标识商品、“6·18”网购集中促销、网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燃气具、泄漏报警器及配件,以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网络交易经营活动等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监测。二是省委网信办有效利用大数据手段,全面提升网络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全省网络执法队伍建设。每年都会投入资金完善网信行政执法程序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如推动各级网信部门建设执法约谈取证室、采购网络管理执法协助取证服务、采购新媒体监管服务等。三是执法办案有新突破。2022年,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全省依法查处“一老一小”用品质量、“三无”外卖、“三假”直播、“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案件545起,罚款157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网络禁限售商品信息1535条,责令整改网站658(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8(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554(个)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主体2417(户)。

(二)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网络监管执法人员培养。一是省市场监管局在人员超编的现实情况下,积极向组织部门协调汇报争取,近两年通过选调生分配等方式引进年龄较低、学历较高的年轻干部,改善了省局年龄结构,充实了监管执法力量。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每年制定培训方案,把网络监管工作纳入重点培训计划,举办主体培训班,培训全系统网络监管工作人员,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每年都举办全省网络交易监管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110名左右。

(三)积极扶持优质本土平台企业引领和发展作用。一是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等9部门下发《关于推进湖南省社区团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我省社区团购等平台企业规范发展起到极大示范作用。二是创新模式共建信用环境。商务部门引导我省骨干电商企业、供应商等多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共建。我省一些电商企业加强数字化应用,赋能区域公共品牌(如安化黑茶)管理,实现公共品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有效解决未授权企业滥用、授权企业不合规使用、到期企业继续用的乱象。同时,在产品上贴防伪溯源标签,清晰识别授权和非授权产品差异,扫码了解产品生产、加工、品牌使用信息,提升市场对产品质量保障信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省市场监管局。一是指导长沙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将促发展作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长沙市示范创建区下大力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引领长沙向高质量、高标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发展,探索与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监管与服务创新模式。总结推广示范区创建经验、发展模式,推动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行稳致远。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指导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扩大示范区创建覆盖面。二是扎实开展重点专项行动,强化网络交易执法办案。组织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网络餐饮浪费问题治理、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清理整治非法警用装备等专项行动,重拳整治影响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日常和专项监测发现一批涉嫌违法线索移交执法办案部门立案查处,通过对网络交易执法典型案例的梳理分析,及时总结当前网络违法行为特点和查办经验,加强对基层网络交易执法的指导,深入推动网络交易执法办案工作。三是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点对《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表》中资质审查、服务协议审查、履责情况3大类20项责任内容通过核对证照、查看资料、协议等档案信息、调取后台数据等方法进行检查,督促辖区内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合规经营。四是健全完善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和《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流程》,召开监测需求会商会议,制定监测计划,部署监测任务、统筹开展监测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交易监测闭环式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探索拓展网络监测新领域,将直播带货、小程序、公众号等新业态纳入监测范畴,将网络食品和网络餐饮外卖、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等纳入重点监测内容,努力提升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能力和监管的效果。五是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互联网平台合规管理指引》《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规定》《互联网平台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提供建议性意见。

(二)省商务厅。将加大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监管,促进电商健康规范发展。

(三)省委网信办。将继续围绕网络交易监管、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重点,结合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强化违法违规网络交易处置效果,揭露违法违规网络交易行为,曝光制假售假手段,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与实效。

(四)省工信厅。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协作,积极推进数据条例立法工作,深入实施“智赋万企”行动中确定的数字安全屏障工程,不断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省通信管理局。一是积极做好互联网基础资源基础管理工作。保持和稳定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日常备案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备案率、主体信息准确率,建立和完善网站备案相关流程、标准和累计数据及经典案例,为各行业的专项治理提供坚实的实名制基础。二是深入推进APP专项治理,助力各行业监管工作。及时根据部省新的文件及工作要求,调整APP专项治理方式方法和重点。积极联动省市场监管局、省网信办等部门,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三是持续做好各项互联网专项治理行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违法违规网站等互联网信息化服务,为互联网健康有效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继续做好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工信部、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持续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治理,建立落实数据安全“5+1”的监管体制,研究推进5G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形成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助力我省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健康发展。

(六)省公安厅。切实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互联网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运营主体落实各项网络安全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陶 健

联系电话:0731-85693089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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