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我部对2007年制定的《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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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农质发〔202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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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5-08 | 生效日期 | 2023-10-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检测相关 | |
备注 | 本规定自2023年10月1 日起施行,2005年制定的《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和2007年制定的《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同时废止。 |
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我部对2007年制定的《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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