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山东省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强调生产者、销售者责任落实!

山东省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强调生产者、销售者责任落实!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7 11:45: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38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下称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为了规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下称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做出详细的检查标准。

(一)对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设定情况;

(3)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4)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二)对生产者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原辅料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2)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3)生产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4)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5)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6)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7)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8)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及实施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对销售者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2)产品贮存情况;

(3)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4)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规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