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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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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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7-05 | 生效日期 | 2023-07-0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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