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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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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06 09:07:08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287
核心提示:《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生效日期 2023-07-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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