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健康领域专家技术支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委制定了《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审查、组织考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了我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见附件)。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名单(第一批)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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