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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3〕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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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21 14:04:27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60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健康领域专家技术支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委制定了《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审查、组织考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了我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见附件)。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辽卫办发〔2023〕141号
发布日期 2023-06-20 生效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健康领域专家技术支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委制定了《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审查、组织考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了我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见附件)。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名单(第一批)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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